9月9日下午,阜宁县农林局动物医生王锦霞给一只翅膀受伤的猫头鹰再次进行了治疗,这只猫头鹰是前几日阜宁县公安局板湖派出所民警送到县农林局的。
据了解,9月2日傍晚,板湖镇村民朱洲散步时,看到花草丛中有只大眼动物。上前仔细一看原来是猫头鹰,由于翅膀等部位受伤,飞不起来。“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朱洲小心翼翼将猫头鹰抱回家,放进纸盒箱静养。原本朱洲想等猫头鹰伤情好转后让它回归大自然,可猫头鹰光饮水不吃食。次日上午邻居纷纷赶来看稀奇,大家七嘴八舌地给朱洲提出建议,中午时,朱洲联系了板湖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接回猫头鹰,并买来猪肉丝、蚯蚓喂食,猫头鹰仍没有食欲,民警只好先喂上少许消炎药丸为它解疼解热。为让猫头鹰及时进入专业治疗和喂养,当日下午4时许,派出所民警与阜宁县农林局取得联系后,专程将猫头鹰送到县农林局。经有关专家鉴定,这只猫头鹰属国家二类保护动物,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在县农林局动物医生的指导下,饲养员精心照料,猫头鹰受伤部位逐渐康复,待痊愈后将放归大自然。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