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消息称,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自9月1日起,该局联合商务、交运、海关等部门开展新一轮全市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结果显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1712批次,均为阴性。
强化监管进口冷链食品。
执法人员督查发现,全市各地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基本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其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持有“三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也能按照要求使用“江苏冷链”系统,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正常运行。截至8月31日,来自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等国家的去骨牛腿肉、牛肉、南美白虾和巴沙鱼等品种,累计1859.67吨。这些进口冷链食品已经按规范进行了外包装六面消毒。
不过,督查中也发现个别经营单位对“江苏冷链”追溯系统操作不规范不熟练;少数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有主体注册信息,有交易行为,但交易出入库信息录入不及时;部分经营企业在使用租赁冷库时,未将其冷库选为“租赁”,导致部分第三方冷库查询不到使用单位和库存信息。此外,还有部分经营企业存在进口冷链食品和国产冷链食品混放等问题。对此,督查人员均在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截至9月3日,本次督查共抽查了近80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涵盖农贸市场销售者、超市、餐饮单位以及第三方冷库等类型。
据悉,为推进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四个不得”,即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没有消毒证明,没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无“江苏冷链”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必须实行“三专”,即使用专用通道、专区存放、专区销售。在此基础上,联合卫健、公安、商务等七个部门每月对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控落实情况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以明察暗访的方式督查农贸市场、餐饮、第三方冷库等重点业态的进口冷链生产经营者,及时汇总问题清单向各地印发督查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报告。
据统计,今年我市已开展联合督查9次,督导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近600家,发布8次督查通报,坚决守住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