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把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形成了有利于人民、有利于法院、有利于银行、有利于金融监管的‘四个有利于’格局。”2月8日,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合作签约会在邮储银行盐城市分行举行,据市银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春胜介绍,市银行业诉前调解中心自去年11月成立以来,已有效办理调解案件86件,调成率65.12%,涉案金额1737万元。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各类金融纠纷的诉源治理已成为社会治理的一道重要课题。去年,盐城银保监分局以积极打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行“破题”,整合设立全省首个银行业保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推动该调解委员会、市银行业协会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的指导下成立市银行业诉前调解中心暨金融巡回法庭,设立于邮储银行盐城市分行,着力建成一个示范化的调解室、一个标准化的巡回法庭、一支专业化的调解队伍、一套规范化的调解机制,调解中做到“情、理、法”兼顾,呈现纠纷化解时间短、化解氛围平和、化解效率高及节约诉讼成本的“短、和、高、省”四大特征。记者从盐城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殷路鸣处获悉,调解中心还灵活运用“微解纷”平台,双方当事人可自由选择线上或线下调解,线下调解成功后,可当场在手机上签字确认完成调解,人民法院可当天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每件平均调解时间仅18分钟,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当日举行的合作签约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行盐城市中心支行、盐城银保监分局共同签署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备忘录》,旨在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行盐城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吴从法表示,目前,盐城银保监分局和人行盐城市中心支行已分别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阜宁县法院合作建立了金融纠纷调解机制,为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提供了可借鉴的合作模式,他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法院、人行、银保监分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节奏,协作配合,尽快实现金融纠纷调解全覆盖,充分彰显金融为民、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此次合作签约,是人民法院与金融行业通力合作、共同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的生动实践,也是推进金融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有力举措。”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国华从大力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健康发展、形成合力强化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加强宣传引导促进金融纠纷实质化解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要求。签约会后,出席会议的法院、人行、银保监条线有关负责人及市区各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就地观摩了银行业诉前调解中心。主持本次活动的人行盐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庞勇告诉记者,通过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合作签约,有望形成“合心”暖“民心”,“联结”解“心结”的新格局,群策群力探索多元金融纠纷调解的“盐城经验”。(记者徐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