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2、1,起爆!”2月4日上午,盐城警方在大丰港无人区组织非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活动,随着总指挥的一声令下,近万件烟花爆竹齐鸣,顿时火花冲天,声势惊人。记者从现场获悉,此次集中销毁的烟花爆竹,是盐城警方近期在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中查获的。
2020年以来,特别是“冬季攻势”期间,盐城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非法储存、违规燃放等违法行为,全面收缴社会面非法烟花爆竹,清除安全隐患,仅2021年以来就办理数百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当天上午9时许,无人区靠近海边,一片空旷,芦苇荡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烟花爆竹。在销毁现场,警方按照预定的销毁方案,将待销毁的非法烟花爆竹集中堆放在预定区域,设置安全警戒牌。随后,爆破人员对烟花爆竹进行集中清理和包装拆卸,确保整个销毁过程安全、平稳、有序。
上午10时,随着一阵“噼噼啪啪”响声过后,近万件非法烟花爆竹瞬间化为灰烬。盐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险物品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谷春皓说,这次集中销毁行动一方面是清除隐藏在城市里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是起到震慑的作用。
“这次行动既是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一次展示,更是公安机关推动市区新禁放规定执行决心的有力展现。”活动现场上,盐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张瀚对“冬季攻势”集中打击清缴非法烟花爆竹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他呼吁全社会要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绿色的发展环境和安定祥和的新春氛围。
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于2月10日正式实施,市区盐靖、盐淮、沈海三条高速合围圈,以及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将全力以赴,坚决打击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通过有力举措保障新的禁放规定执行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烟花爆竹具有安全隐患,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引领文明新风尚。”盐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险物品管理大队大队长陈国梁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安定的新春氛围。(箫剑 赵珊珊 记者 陆荣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