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环境不断变美,交通出行便捷舒心,休闲娱乐去处越来越多……这是盐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市民的真切感受。12月18日,盐城印发《盐城市常态长效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号召全市上下进一步巩固盐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确保盐城市高质量创建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11月20日,是值得每位盐城人引以为荣的日子,盐城以三年综合排名全国第二的优异成绩,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文明城市”。这是一项至高无上的城市荣誉,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内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标志着盐城社会文明程度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城市能级和综合发展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新层次。
六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就是加速民生改善、推动共享发展的过程,城市因创建更加美丽,社会因创建更加文明,群众因创建更加幸福。盐城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创建全过程,不唯虚荣,只唯百姓,创建惠民、创建靠民,每年实施创建为民百项实事,50多万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数百万市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全面改造市区公交站台,在主要道路口新建遮阳挡雨棚,在所有中小学教室安装空调,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实事,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大力支持。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群众对盐城市创建效果满意率保持在97%以上。
步入发展新阶段,站上区域发展新坐标,全市上下拿出“永远在路上”的坚毅执着,珍惜成果、守护荣誉,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更宽领域、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迈进。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提出,要坚持全领域、全市域创建,在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系列创建上取得全面突破,坚持创建为民,工作向群众满意聚焦,让更多群众分享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要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发展,建设一批文旅消费集聚区,培育一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合理规划建设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十四五”即将起航,创建成为盐城市带动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干部作风等各领域工作提升的重要抓手。盐城将把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作为践行共享发展理念的有效载体,推动文明创建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领域拓展,从大市区向各县(市)延伸,实现文明创建全覆盖,确保2023年高分高位通过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打造精神文明建设典范城市,真正将创文成果转化为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记者夏恒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