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30日盐城讯 近年来,大丰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强化法治宣传力度,积极服务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多措并举加大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宜居城市环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累计共化解物业管理纠纷481件。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载体,向群众宣传《民法典》、城市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线上利用司法行政微信服务平台,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资讯;线下开展“进小区,走千户”法治宣传活动,向广大居民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有效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治宣传、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等功能,通过广泛宣传普及物业管理等法律政策,积极引导物业公司改进管理服务、社区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促进良性互动、互利共赢,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物业纠纷发生。
健全调解网络,整合资源。在住建局设立物业管理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街道设立物业纠纷调解组织,聘请1名专职调解员,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代表等担任兼职调解员,负责日常物业纠纷的排查调处,参与疑难纠纷分析研判和调解工作。各社区派驻物业纠纷调解室,吸纳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代表、热心人士担任调解员,负责一般物业纠纷调解、参与重大物业纠纷调解,及时上报纠纷信息。由区司法行政、住建部门牵头,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人员组成专家顾问团,负责对重大疑难物业纠纷进行会诊研判,为纠纷调解提供法律、政策支持;针对争议焦点,在实地察看、弄清事实、区分责任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意见,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既维护了权益,又减轻了维权成本。
明确调解职责,分级调处。物业纠纷调解组织重点解决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使用、物业服务、物业交接发生的各类民事纠纷,包括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涉及的物业纠纷。坚持定期排查,及时介入,在物业纠纷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调解,不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发挥区级指导协调、街道主导调处、社区一线调防功能优势,实行分级调处,搭建了纠纷主体之间平等对话、沟通协商的平台。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实效。建立完善物业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原则和纪律,规范调解工作程序,落实管理考核措施,确保运行规范。通过建立热线投诉、排查受理、一线调解、限时结案、督促回访等措施,畅通社区群众诉求表达、解决纷争、维护权益的渠道。加强各街道与便民服务热线联系和对接,对交办的物业投诉纠纷做到事事答复、件件落实。针对基层难以化解的疑难重大纠纷,启动区级专家会商评析程序,有效协调化解房屋修缮、危房拆迁、扰民等疑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程煦 刘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