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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提高城乡低保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
2020-08-26 15:5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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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8月26日盐城讯 近日,从响水县财政局获悉,该局对全县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和孤儿等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月620元提高到每月每人670元,惠及全县14个镇区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孤儿及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等共24974人受益,

该局按照市财政局、民政局《关于提高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求各镇区民政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活动,高度聚焦脱贫攻坚,对照提标后的低保标准逐户复核,准确测算调整补差,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实际获得感。

提高城乡低保生活保障金具体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实行。为落实好城乡低保困难群体各项补贴政策,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给低保困难户送上党和政府的温暖。该局按照资金直达、操作规范、信息透明、监控有力的原则,减少中间发放环节,全部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低保户存折上。

在执行政策过程中,该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样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使城乡低保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家喻户晓。同时,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困难群体提高各项补贴政策。建立完善的监督监管机制,强化财政专户管理,按财政社保政策对专户资金拨付严格把好“三关”,即:政策关、事前审核关及监督关,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确保低保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避免低保资金被滞留、挪用、挤占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到位。 (龚卫红 刘中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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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