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11日盐城讯 近日,盐城移动党员志愿者积极响应盐城市文明单位助力脱贫攻坚暨深化文明单位(行业、机关)创建活动推进要求,放弃休息走上街头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随着《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8月1日起,在盐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但是未按要求戴头盔上路的市民也有不少。

为此,盐城移动党员志愿者担任起城市文明交通劝导员,身穿红色马甲,手举红色文明出行旗帜,在主要交通路口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电动车逆向、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市民有序文明出行,为城市文明创建发挥助力。(朱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