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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补贴放心去“充电” 盐城市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2020-01-15 15:24:00  来源: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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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黄露)职业技能培训是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举措。1月14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盐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内容。

  此次行动目标是:2019年至2021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6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2%以上。

  跟以往相比,此次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呈现培训对象更广泛、培训载体更明确、培训计划更精准、培训保障更有力的特点。

  此次培训的重点群体主要分为四类:一是企业职工,包括企业新招用员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转业职工;二是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简称“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等就业重点群体;三是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四是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

  此次培训的内容也有较大创新。加强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爱国意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开展市场急需紧缺的就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家政、电商、汽修等行业的培训。开展新产业、新职业和新技能培训,包括我市重点培育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以及大数据、物联网等新职业新技能。围绕增强劳动者创业能力,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

  就培训载体而言,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专项公共实训基地以及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并分别给予相应政策激励。职业院校可按规定将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单位和教师倾斜。广泛动员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针对不同对象,我市制定了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计划、“乡村振兴”技能培训计划、贫困劳动力技能扶贫计划、安全技能培训计划、以赛促训技能提升计划6项培训计划,重点对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和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等群体开展大规模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对符合条件并获得相关证书的劳动者,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参加相关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在参加相关培训期间,按规定发放生活费补贴。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以工代训的,给予一定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各类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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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