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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夫妻”从别人家田里“抢收”两袋大豆 定性盗窃!
2019-10-16 17:05:00  来源: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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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收季节,一对“半路夫妻”却在别人家田里“抢收”而触犯法律,虽然金额不大,但也已构成盗窃罪。10月11日,记者从阜宁公安局了解到,因这对“夫妻”4次在别人家田里“割”大豆而被抓获,将面临法院的刑事判决。

  9月22日,家住阜宁县新沟镇的刘某来到自家田头发现,地里种的大豆被人抢先“收割”了。愣了一会儿,刘某意识到大豆是被偷了。情急中,刘某拨打“110”报案,希望警察破案追回损失。很快,阜宁县公安局新沟派出所民警赶到刘某家旱地旁。接警民警经过实地察看,发现除了边角地剩下几株株杆粗壮青涩的大豆,其余大豆全部被“收割”一空,地上留下了零散豆杆,明显能感受到收割者忙碌时的紧迫与慌张,是盗窃案不假。

  办案民警清楚,老刘家豆地被“割”案是近日辖区内发生的第三起,前期监控能看到是一男一女骑电动三轮车运走了秸秆和豆荚。民警分析,电动车车程毕竟有限,周边乡镇也未发生同类型案件,嫌疑人就近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办案民警对辖区内几日发案后的社会面监控串并分析,很快找到了线索,锁定嫌疑人每日作案后落脚至新沟镇区同一区域。

  办案民警将视频侦查发现向派出所所长汇报,所长立即安排网格民警辅警开展入户排查,结合“梳网清格”会战的要求,对疑犯出入网格进行逐户梳理。经过一番细致工作,网格员迅速查到网格内一对“夫妻”这几天每日“忙碌”着打晒大豆,自己家也没有那么多旱地栽种,大豆来源十分可疑。为尽快查清原委,9月25日,办案民警将“夫妻”二人传唤到派出所问话。调查后得知,“夫妻”二人是后组合家庭,生活在一起三四年,未领取结婚证。二人看到人家地里的大豆成熟了,即趁着黑夜“割”些回来贴补家用。经过审理,二人对“割”大豆的行为供认不讳。

  9月25日,阜宁县公安局对二人因涉嫌盗窃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二人没想到,偷来的大豆打出来分量只有两口袋,估算价格也就在四五百元。而盗窃罪的公诉标的额是2000元标准,怎么就触犯刑律了呢?法律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尚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以盗窃的次数确定量刑起点,所以该“夫妻”二人连续4次盗窃,已经触犯了《刑法》,办案民警择日将扣押的这些大豆退还给失窃的农户,等待“夫妻”二人的即将是法院的刑事判决。

  张开新 记者 郭敬雷

标签:大豆;夫妻;办案民警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