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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实施县级医卫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9-09-22 09:45:00  来源: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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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孟凡顺 记者 姜琰 王叶州 见习记者 吴昊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是区域医卫体系的龙头,对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具有重要意义。9月19日下午,盐城市专门召开县级医卫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新闻发布会,进一步优化医卫资源配置、提升医卫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龙头带动作用,满足群众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健康需求。

  近年来,盐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工作,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突出市直,重抓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盐城市日前推出县级医卫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政策措施。近期,市政府召开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盐城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县级医卫机构是区域医卫体系的龙头,更是联系城乡的纽带,对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徐杰表示,盐城市县级医卫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加强县级医卫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升等晋级”为抓手,加快提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医疗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到2021年,全市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目前为三级医院的确保顺利通过复审并力争升等,其余争取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或中医院基本标准,并积极申报评审;各县(市)及大丰区妇保院达到二级专科医院标准;各县(市、区)精神病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精神病医院标准,其中,大丰、阜宁、建湖等地精神病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精神病医院标准;县域内区域性医卫中心力争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

  徐杰介绍,盐城市县级医卫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措施包括全面完善规划、全力保障发展、加强现代医院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其中,主城区严格按照专项规划设立医卫机构,三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公办中医院、妇保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依托区域内现有医卫机构完善和提升相关一级和二级诊疗科室。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县级医卫机构“升等晋级”工作方案,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实施。

  同时,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加快县级医卫机构化债减负,到2021年年底,经核定的长期债务由属地政府负责化解到位。合理调整县、镇卫生事业编制,满足县级医卫机构编制需要,按照医院床位数核定人员编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用编计划。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2020年实行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推行县域内医共体医保基金统一分配和管理。完善总额控制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到2021年,按病种付费数不少于220种。推行医保资金预付制,医保经办机构每年初向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基本医保基金,缓解医疗机构资金运行压力。县(市、区)医卫机构“升等晋级”通过省评审的,市财政分别给予晋级奖励500万元和升等奖励800万元;建成省级重点专科(学科)的,市财政给予每个40万元奖励。支持市三院进一步提升水平,实行市与区共建,在基本建设投入上与盐都区政府共同承担,在重点学科(专科)培植、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参照市属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此外,加强县级医院党的建设,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面落实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行院长聘任制,任期为5年,可以连聘连任,在同一医院任职原则上不超过10年。全面推行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今年所有县级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赋予医院用人自主权,积极推行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制。大力推行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允许医卫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规定,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县级医院绩效考核,每年年底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共同参与,依据考核结果排名公布。

  从今年起将县级医卫机构“升等晋级”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每年一季度市组织对各医院上年“升等晋级”情况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加强日常督查指导,由市政府办牵头,每半年进行检查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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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