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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加快全国森林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创建
2019-08-19 08:42:00  来源: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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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虎 记者 陆荣春 韩宝贵 丁中明

  这是一片美丽的湿地,这是一方神奇的息壤。湿地是大自然对盐城的美好馈赠。任何人身临其境,都不得不被其外在的美丽颜值所叹服,内在的丰富气质所佩服,更为其存在的实际价值所折服。8月13日,中科院江苏分院院长杨桂山、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常青、江苏省湿地保护站站长卢克成等有关专家,专程来到盐城,考察湿地保护工作,对盐城的湿地资源赞不绝口。

  在盐实地调研期间,有关专家对盐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申报材料进行了评估,对全市为沿海、为长三角、为中国造一道绿色屏障的决心,为子孙后代留下永续发展空间的襟怀,坚持守住生态就是守住未来的发展逻辑,着力打造自然之美、产业之美、城乡之美、发展之美,构筑大美盐城的抱负,表示了高度赞许。

  农耕文明看平原,工业文明看沿海,现代文明看生态。盐城三者兼具,有责任、有义务把弥足珍贵的发展资源保护好、利用好,为“美丽中国”打造绿色盐城的生态样本。不久前市委召开的七届八次全会上,我市确立了建设“产业新盐城、开放新盐城、生态新盐城、幸福新盐城”的发展目标,再次明确了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目标,并将其作为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的“时代课题”,更好保护盐城沿海湿地的“生态考题”。

  湿地申遗 一直在心头

  湿地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森林、海洋并称地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我市湿地申遗过程,说到底就是盐城走向世界、世界认识盐城的过程。2017年12月13日至14日、2018年11月16日至17日,盐城先后举办两次国际会议,邀请国际组织和有关专家,来这里一起共商申遗大计,并向世界发布了《盐城倡议》。

  集中整治、加快修复、科学保育、依法管护、果断停垦、扩大开放合作、建立联盟保护……这一系列行动,无一不说明盐城申遗的初心如磐、恒心如铁,无一不给建设生态新盐城加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负责人花德政介绍说,市自正式启动申遗工作以来,提名地累计完成退渔还湿、生态修复7.9万亩,拆除违规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实现了核心区域空中、水上、地面立体式保护。积极策应国际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果断决定停止条子泥区域围垦和开发,设立条子泥市级湿地公园,并纳入提名地范围,赢得了国际相关组织和专家们的热情赞扬。

  三年时间,从列入预备清单到正式申报,最后世界遗产大会一致通过,创造了委员会国一致共识的历史。盐城,用一张张整洁正确的卷面和一个个生动感人的故事,圆满地交出了一份可圈可点的“生态答卷”。

  湿地保护 一直在路上

  为了激发广大师生对湿地、对自然、对家乡的热情,推进全市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7月5日,全市中小学老师湿地科普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开课。在开班典礼上,北京林业大学教授、申遗专家雷光春讲述了盐城湿地申遗的艰辛历程,展望了自然遗产地未来保护之路。

  刘迎侠是盐城市初级中学生物老师,全市生物学科带头人,省生物学科特级教师。她和来自全市中小学的老师一起参加了湿地科普培训班的学习。她说:“以后我要在自己的教学工作当中渗透湿地知识,利用社团活动开展湿地保护科普教育。”

  这只是我市湿地保护意识深入人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湿地保护和修复作为生态建市、生态立市的重要内容和行动自觉,深入贯彻《江苏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坚持“全面保护、修复为主、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为重点目标,严格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湿地资源,积极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据市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站副站长田伟介绍,我市湿地面积76.94万公顷,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27.28%,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53.12万公顷,占全省同类湿地的53.62%。我市在湿地资源相对丰富、影响重大或具有特殊湿地类型、珍稀动植物分布、生态敏感性高但面积相对较小的区域划定湿地保护小区。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确立界址,设立标牌、标桩。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建立各类湿地保护小区49个,受保护的自然湿地面积达26.1万公顷,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6.5%。

  不仅如此,近年来,盐城又成功创建国家湿地公园1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1个、省级湿地公园3个。积极开展湿地公园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建有省级以上湿地公园4个,其中江苏建湖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于去年创建成功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分别为盐都大纵湖湿地公园、阜宁金沙湖湿地公园、东台永丰湿地公园。未来5年,计划通过科学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进行重点打造,力争再建1至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在我市里下河内陆地区建设一批高质量、高品位的湿地公园,真正把我市打造成名副其实的东方湿地之都。

  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绿盾行动,我市在沿海地区开展湿地恢复行动,实施退渔还湿工程。同时加强大纵湖、新洋港、通榆河、串场河、蟒蛇河等重要城市湖泊湿地的生态修复,开展退田(圩)还湖(湿),实施滨岸生态修复,恢复典型沼泽湿地,在里下河湖荡等适宜区域实施沼泽湿地修复示范工程。由沿海、河流和湖泊所在地地方政府为实施主体,开展滞涝圩、违章圩清除及湖区荡滩、海域、湖区围网养殖清退、入湖通道及出湖口门整治、防洪圈封闭等工程,恢复自由水面,有效恢复海域生物多样性功能和湖泊调蓄功能和行水能力,改善湖泊水质,修复湖泊生态。

  我市还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注重挖掘、展示源于湿地的人文资源。通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生态卫士评选等活动,积极开展遗产知识宣传,推动《鹤魂》《一个真实的故事》等剧目演遍全国、唱响世界,让更多公众接触自然遗产,了解自然遗产,把绿色生态理念渗透到市民行为、社会风气、城市精神等方面。

  湿地立法 一直是重点

  申遗成功,“家底”变成“焦点”,意味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市黄海湿地升格为全人类的瑰宝,如何科学保护管理利用,牵动全世界的共同目光。申遗不是目的,保护世界遗产才是。为此,要形成制度自觉,从规制方面编织起一张系统、全面、具有强大约束力的“制度网”,加强自然遗产地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让制度成为撬动绿色发展的有力杠杆。

  为此,7月16日,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在东台正式成立。根据规定,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将管辖盐城市(不含滨海县、响水县)、启东市、如东县的环境资源案件。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的正式运行,是我市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工作,坚决保护好湿地世界自然遗产的重要举措,对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后作出首例判决,被告人时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捕捉50只青蛙,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处罚金2000元。

  6月21日,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7月26日批准,自9月1日起施行。

  这个消息公布后,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好评。“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从规划、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立法规范,全方位保护盐城黄海湿地。仔细研究后发现,这部法规有很多创新之处。”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研究员吕士成说。

  “成功跻身世界遗产,盐城黄海湿地升格为全人类的瑰宝,如何科学保护管理利用,牵动全世界的共同目光,所以立法保护大美湿地意义非凡,是盐城切实扛起世遗责任的体现。”在盐城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朱元秀看来,护航湿地保护,守护绿水青山,《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可以更好地加强世界自然遗产盐城黄海湿地的保护,维护黄海湿地生态功能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海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徐增产说:“目前,我市正放大生态资源优势,围绕‘生态+’新经济,促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工业、农业等领域深度融合。以申遗成功为契机,加快全国森林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提升盐城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筹办世界湿地生态旅游大会,用国际化语言讲好盐城故事,让‘好环境的地方一定有好产品’‘好风景的地方一定有新经济’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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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馨月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