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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谋划,补齐“突出短板”
——盐城市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系列报道之一
2019-08-10 15:0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陈和洲 夏恒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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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10日盐城讯 7月26日,盐城市滨海县东坎街道会农村的农民集中居住点,一排排青瓦白墙的二层或三层小楼整齐划一,门前屋后的道路平整宽敞,各种绿色植被错落有致。“庄在园中、楼在绿中、人在乐中”,一幅迷人的新农村画卷展露风采。该村党总支书记韩朝俊说:“通过实施农房改善工程,家家户户住上了好房子,农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彻底改善。”他感慨,现在村里真是大变样!

  韩朝俊的感慨来自盐城市委、市政府正在推进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去年9月14日,全市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会议在阜宁县召开。盐城市委书记戴源要求,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广大农民期待的热切回应、农村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积极抢抓当前重要机遇期和窗口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牢抓实抓好。

  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盐城市始终坚持高位推进。全市上下把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始终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担任第一组长、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集中精力重点重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其他4位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并分别挂钩到各县(市、区)一线指导推进。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快改善全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从顶层设计上,完善全市农房改善工作总体方案,明确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对市域各县的农民住房改善工作,严格把关、强化支持、加强监督、做好统筹。

  “各县(市、区)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出科学完善的顶层设计,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真正让农民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这是市委、市政府发出的动员令。

  增强政治自觉,压实“县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明确,把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作为综合考核和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年度督查重点,强化各县(市、区)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规划、建设、资金筹措,明确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长是一线总指挥,一名分管领导集中精力重点重抓,层层落实县、镇、村三级责任,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全市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会议后,全市上下四级联动,加快部署推进这一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各县(市、区)积极发挥实施主体作用,做好组织领导、规划制定、资金平衡、质量监督、专项政策制定、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亲自抓、直接抓,加快补齐农村住房条件差这块短板,努力让农民早日住上好房子。

  各级部门、单位也闻令而动,合力支持农房改善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服务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实现实体化运作,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了精干人员充实工作力量,为农房改善工程提供一路绿灯。”

  民生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群众。在推进农房改善工作中,盐城市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始终贯穿始终,坚决不搞强迁强建,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政策积极引导农民主动改善住房条件。

  “不少农户住的是年代久、面积小、质量差的单层砖瓦房。”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工作人员掌权说,全市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启动后,他们采取“家家到”的方法,迅速开展进村入户调研摸底,以户定建、以人定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规划布局。

  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射阳县邀请省城乡规划院专家及镇村代表进行两轮过堂、修改,最终确定集中居住点的建设、提升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一镇十村”示范建设要求,射阳确定了“一镇十村”农民集中居住建设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辐射,让广大群众看到农房改善的实效。

  像射阳一样,盐城市各地把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标志性工程来推进,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紧密结合越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着力在加强规划引领、维护群众利益、指导规范操作等方面下工夫,整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已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4.4万户,托底解决4576户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今年新开工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197个,农村住房改善开工数量、进度走在苏北前列。

  7月26日,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提出,聚焦关键,抓好托底安置,年前完成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其他有住房改善意愿、愿意集中居住的农户,优先引导到集中居住点;系统谋划好集中居住后群众的生产生活、劳动就业、公共服务等问题,确保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为全市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进一步指明方向。(陈和洲 夏恒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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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