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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岁女子因感情问题跳河 民警和路人飞身跳河救人
2019-07-04 15:27:00  来源: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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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日上午,大丰市区二卯酉河有一女子跳河轻生,路人见状立即报警,公安、医疗、消防等部门人员,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援,派出所民警第一个跳到河中,随后一名路人也跳进河中参与救人,在大家的努力下成功将轻生女子救上岸,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据了解,7月2日上午11时,大丰区城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大丰百货商场前面的二卯酉河有一女子跳河。出警民警刘加林带辅警火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一名40多岁的妇女在河中,水已经淹到颈部,非常危险,而且该河是通往大丰港,水流很大,如不立即救人后果不堪设想。刘加林从警车上拿出救生圈用警绳系上,先将救生圈扔下河让轻生女子抓住,可是女子不配合民警。如果该女子再往河中间走,就可能被水流冲走。民警刘加林连衣服都没脱,手机也没拿出来,就飞身跳到河中营救。此时一名路过男子见状,也飞身跳到河中协助民警将该女子拖到河边。由于驳岸有二米多高,岸边的人很难将该女子拉上来,民警和热心男子又将该女子拖到一处比较矮的河岸边,在大家努力下成功将该女子救上岸。

  救人的男子婉拒了记者采访,并说热心助人是中华传统的美德,换了任何人都会这样做的,然后离开现场。

  随后记者了解到,该名女子叫袁某,今年40多岁,泰州兴化人,因感情问题想不开轻生,民警对她做了思想工作,并送她回家休息。袁女士也对民警和一起跳河救他的男子表示感谢。

  记者李永宁

标签:女子;轻生;民警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