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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
2019-06-18 11:0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方振宇 周恒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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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18日盐城讯 近日,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该局实际,在盐城市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建立起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的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发和凝聚全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活力。

  据介绍,《办法》是针对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以来普遍存在的职能增加、人少事多、追责问责等履职风险问题,通过前期广泛调研基层履职现状,并征求大丰区纪委监委意见后而形成。《办法》共6章14条,分为总则、适用情形和程序、结果运用与保障措施、纪律要求、工作责任、附则等部分,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的基础上规定了申请容错的八项适用情形,并将“看问题性质,把握有没有损害群众利益”“看工作依据,把握有没有违反党组工作意图”“看主观动机,把握有没有攫取个人或小团体私利”“看决策过程,把握有没有个人说了算等问题”“看履职取向,把握干部职工的具体评价”“看纠错态度,把握有没有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或舆情事件”“看危害类型,把握有没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七看七把握”作为是否适用容错情形的研判标准,同时对实施流程作出了严格认定程序,细化了申请、核实、会商和反馈等步骤环节,保证程序公开,阳光运行。

  该局局长栾建军表示,《办法》的出台是激励系统干部职工敢于担责,善于尽责的一项创新举措,给敢打敢拼的干部吃下“定心丸”,为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营造了良好氛围。(方振宇 周恒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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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