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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油漆、电话辱骂……阜宁县检察院公诉一起逼债案件
2019-05-24 10:49:00  来源: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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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要上门费、喷油漆、电话辱骂、高音喇叭辱骂……他们以讨债为名,实施“软暴力”,辱骂、恐吓他人。近日,阜宁县检察院对陈某某、余某某等3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左右,陈某某纠结、指使余某甲、余某乙(另案处理)、陆某某,向被害人赵某某、刘某某逼债,并承诺给余某甲等人对所要债务按比例提成,后余某甲、余某乙将被害人赵某某以租房名义骗出,要扣下其轿车以逼迫其还债,并向被害人赵某某索要上门费,余某甲、陆某某又在赵某某家外墙和大门上喷油漆,后余某甲、余某乙又用高音喇叭在赵某某家附近喊话辱骂。在向赵某某逼债的同时,陈某某指使余某甲、陆某某通过打电话辱骂、喷油漆等方式向被害人刘某某逼债。

  承办检察官说:陈某某、余某某、陆某某在讨债过程中采用索要上门费、喷油漆、辱骂等手段扰乱了被害人的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败坏被害人的名声,侮辱了被害人的人格,使被害人产生心理强制,属于典型的“软暴力”逼债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民间借贷作为当今普遍存在的一种借贷周转方式,因手续简单颇受急需资金周转人士的青睐,但借债还债需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暴力讨债违法,“软暴力”逼债亦违法,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李春林)

标签:被害人;逼债;油漆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