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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盐城市道德模范暨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评选启动
2019-03-22 15:43:00  来源: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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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第六届盐城市道德模范暨“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评选表彰活动全面启动,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选表彰、学习宣传各级道德模范为动力,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

  据了解,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表彰20名。同时设立提名奖,共表彰10名。往届市道德模范当选者不再参加本届市道德模范评选,往届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市道德模范评选。评选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其中,助人为乐模范的标准是,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见义勇为模范的标准是,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诚实守信模范的标准是,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信誉。敬业奉献模范的标准是,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创先争优,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孝老爱亲模范的标准是,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将在各地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事迹和群体性典型事迹中产生,表彰10件精神文明建设新事。凡在2017年10月至2019年至今,在我市发生的且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并经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精神文明建设群体性典型事迹均可参评,主要包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方面;推进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加快诚信建设、提高诚信度方面;救死扶伤、扶危济困、自强不息等方面;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弘扬正气方面;关爱弱势群体方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和其他方面。

  评选表彰已全面启动,4月10日前申报推荐,5月20日前社会公示,6月上旬评选审定,优先推荐市历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和“江苏好人”入选者。6月下旬,表彰第六届盐城市道德模范暨“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记者 黄云鹰)

标签:精神文明建设;模范;道德模范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