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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人员未实名登记 阜宁一宾馆被罚3000元
2019-03-22 15:02:00  来源: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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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阜宁县公安局芦蒲派出所社区民警陈斌、薄纯凯在该镇某宾馆进行日常工作检查时,发现该宾馆有入住人员未实名登记的情况,于是依法将该宾馆法人左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了解,当日17时许,一名男子来到该宾馆要求入住,左某让其拿出身份证登记,男子称未带身份证,左某心存侥幸并未坚持登记核实该男子身份,直接给该男子开了房间。目前,左某因未按规定落实旅客实名制登记,该宾馆被处罚款3000元,左某个人也被依法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宾馆经营者需严格查验入住人员身份信息,配合旅馆登记身份信息是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旅馆不按规定登记入住人员身份信息,可对工作人员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旅馆则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各旅馆业主一定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不要心存侥幸,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警方将坚决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记者 唐承兵

标签:宾馆;罚款;人员身份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