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水利部公布全国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阜宁县名列其中。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考核”要求,2017年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我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阜宁县政府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和保障措施,在成功创建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基础上,扎实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经过努力,阜宁县完成建设任务,2017年12月19日顺利通过技术评估、行政验收和其后的网上公示。2018年8月21日,水利部组织水资源管理中心、太湖流域管理局和河海大学对阜宁县达标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随机抽取灌区、企业、公共机构、小区和居民进行现场检查、调查问卷。根据核查检查调查结果,阜宁县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成为全国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65家之一,江苏共7家获此称号。(陈红卫 记者 张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