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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巧谱“和谐曲” 唱响“好声音”
2019-03-14 11:0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曹金晶 张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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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14日盐城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婚姻家庭纠纷日趋复杂,所涉种类越来越多,新型纠纷不断出现。如何解决家事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是对司法实践提出的新挑战。盐城市大丰法院始终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摸索和探讨出一套处理和审判家事纠纷的经验。

  弘扬美德融合法情。该院家事法庭内悬挂自行创设的三言家事纠纷劝解词,即“敬老宣言、夫妻誓言、教养箴言”,每言均从传统美德、法律规定、法律后果等层面上全面展现家风家德,家道家法,向当事人传达“家和万事兴”的道德观念,将法理融寓于情理之中,在家事审判中全力引导涉案当事人尚法崇德,增强法庭调解感化效果。

  强化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对进入到诉讼中的婚姻家庭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到审判工作的始终,对夫妻感情有可能和好的,全力调解和好;对感情确已破裂的,尽量调解友好分手,妥善安置未成年子女,动之以情,晓之有理,确保不产生新的社会矛盾。

  强化婚姻家庭案件专业化审理。为更好地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该院紧紧抓住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契机,合理配置员额法官和非员额法官、年长法官和年轻法官、男法官和女法官的组合,将不同类型的案件调剂由相应法官承办,有效化解矛盾、修复涉诉家庭成员关系,密切关注事关重大、影响社会稳定的家庭纠纷案件,突出对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服务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完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家事审判规律的运行机制,推进家事审判工作专业化发展。进一步推进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升级多元调解手段,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员“三员”的积极作用,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美满家庭,形成社会、家庭、司法配套体系,共同助力从“案结事了”到“事了人和”的提升。

  探索家事审判程序规则。作为盐城市家事改革试点的基层法院,该院在总结家事审判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最高法院、省法院及中级法院对家事案件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依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先试的原则,先后制定《家事案件审理规则》(试行)、《家事案件调查工作规则》(试行)、《家事案件调解工作规则》(试行)、《家事案件心理疏导工作规则》(试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试行)、《家事案件判后回访帮扶工作规则》(试行)等多项规范性文件,确立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家事案件特邀调解、感情冷却期、灵活审限、家事调查、心理疏导、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和操作规范。

  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意识。主动融入“互联网+”时代,通过电视台、纸媒、网络、微信、微博等平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增强全民法制意识,为构建法制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爱心帮扶,传递司法人文关怀。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志愿者、公益律师服务工作台,常态化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特殊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协助其与法律志愿者或援助中心律师联系,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依法维权。开展“感化三联动”活动,定期组织法官、社区领导、家长到少管所、女子监狱、问题家庭进行回访慰问。

  发送建议,助推社会安全治理。始终坚守司法服务职责,积极延伸司法维权的触角,及时向相关学校、单位、家庭发出司法建议。其中,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犯罪预防的问题,向区教育局提出司法建议,受到区教育局的重视,得到较好的回复,并出台相关规范制度。为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合力建设,向妇联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并落实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效果显著。

  “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该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一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在司法实践中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和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全面推动家事审判改革方式和工作机制的纵深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健康,为推动新时代新大丰建设迈向新台阶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曹金晶 张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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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