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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交警曝光春节期间十大违法案例
2019-02-13 11:3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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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是亲朋团聚高峰期,交通压力剧增,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员在岗、全警上路,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3万余起,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力保全市人民平安过大年。现将春节前后查获的典型交通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一)故意遮挡号牌 被群众发帖曝光

  1月29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网上发现一网友发帖举报:苏JMB7XX驾驶人在市区建军路卫计委门前路段故意遮挡号牌并逆向行驶,随即指令交警一大队核实调查。一大队通过视频很快确定车辆号牌并对其进行布控。2月11日上午8时20许,在市区开放大道与黄海路交叉口,民警成功将该车及驾驶人张某查获。经询问,张某对故意遮挡号牌、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张某交代,1月29日16时许,张某将车停在建军路卫计委门前路段,随后到朋友家拿东西,因路边有黄实线,担心车辆被监控抓拍,所以就从车里拿出一块抹布遮挡住号牌,拿完东西后为图方便又直接从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至前方路口。

  目前,交警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张某故意遮挡号牌、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5分,罚款400元的处罚,并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驾照被吊销 买假证蒙混过关

  2月11日上午,高速六大队民警在盐城南高速口开展春运安保例行检查,11时许,一辆号牌为沪N611**小型轿车下高速后被民警拦停。民警接过驾驶人出具的名叫李某峰的驾驶证后立即感觉有所异常。经进一步核查,驾车男子名叫沈某光,其驾驶证于2014年因危险驾驶已被吊销,出示的驾驶证系假证。据沈某光交代,这张假证是自己花了200元请朋友从网上购买,之前认为只要开车小心一点,驾车上路是没有问题的,现在被交警查获后悔不已。

  目前,交警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沈某光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非营运汽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

  (三)为逃避违法抓拍 用数字贴变号牌

  近日,滨海县有网友在论坛爆料苏JJC2**轿车在道路上变造机动车号牌视频。滨海交警大队于2月9日上午研判发现该车驾驶人确实涉嫌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随即对车辆进行布控。2月11日,成功查获该车及驾驶人陈某某,经查,该车同时涉嫌非法营运。据陈某某交代,他使用数字贴将号牌中的“C”变成“9”,目的是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交通违法。

  目前,交警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陈某某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对陈某某驾驶证记12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涉及非法营运行为已移送运政部门处理。

  (四)超员客车停应急车道 司机驾照被降级

  2月8日上午,高速五大队民警巡逻至S18盐淮高速9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苏B86***依维柯客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后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发现驾驶员不知去向,车内满载乘客。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10人,构成客车超员违法。驾驶员华某看到民警立即从应急车道旁的坡沟赶来。经询问,华某称车内10人均是他亲戚,准备赶回无锡,途中因内急便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自己翻越护栏到路旁解手。

  民警依法对华某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客车超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华某的B2驾驶证被依法扣留并降级。民警随后又将车内乘客用警车转运至建湖东收费站进行驳载转运。

  (五)自持酒量大不听劝 查获新年高速“第一醉”

  2月6日晚,高速二大队在兴桥收费站广场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21时26分,一辆车号牌为苏J053**小型轿车正要驶出收费站被民警拦停,民警发现该驾驶人郑某满身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测量结果为95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在询问中,据郑某交代,当天下午他和朋友聚餐,席间喝了两杯白酒,自持酒量不错的他侥幸的认为春节期间交警不会查车,便不顾朋友的劝阻,坚持自己驾车,不曾想刚下高速便被查到了。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

  (六)儿子应急车道停车 竟是公媳大打出手

  2月9日晚8时30分许,高速二大队民警巡逻至沈海高速由北向南980KM处,发现一辆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后方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而车身后面,几人扭打在一起,旁边车道返程车辆川流不息。见此情形,民警迅速上前将双方拉开,考虑到安全问题,便迅速将扭打双方及车辆带至射阳服务区处理。

  据了解,打架的双方系公媳关系,因家庭琐事在车上发生争执,开车的儿子发现情况不对,就将车直接停在应急车道上,随后争吵升级双方下车发生扭打,民警了解情况后对两人耐心劝解,不出一会双方恢复平静。民警按照法律规定对驾驶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七)酒驾逃逸迷了路 二次事故竟昏睡

  2月6日下午2时许,从建湖到盐城参加侄儿20岁生日宴的胡某,酒后驾车在市区滨河路将一辆轿车撞的严重受损后逃逸,驶入青年路高架,胡某酒力发作竟在高架上迷了路。因之前事故,胡某驾驶车辆的右前轮已爆胎,他竟浑然不知,继续行驶约半小时后,整个轮胎磨损殆尽,车辆右前轮只剩下轮毂。随后,胡某在世纪大道新园路口附近倒车时撞到某工厂大门,发生第二次事故后,胡某竟在车内睡着了。民警至现场后将其控制,并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172mg/100ml,远远超出醉驾标准,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提取。

  据了解,胡某肇事逃逸的行为将面临罚款两千元,驾驶证记12分,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商业险部分将拒绝理赔。同时胡某涉嫌醉酒驾驶的行为将面临五年禁驾和拘役的刑事处罚,事故逃逸、上高架行驶等还将成为其危险驾驶定罪量刑的加重情节。

  (八)见收费站临时关闭 逆向驶进高速受重罚

  2月9日下午4时许,因S18盐淮高速车流量较大,为保障高速通行顺畅,确保行车安全,高速五大队向上级请示后,临时关闭建湖收费站入口。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苏JF9***、苏EY4***两车一前一后逆向驶入高速,于是立即拉响警报、拦停车辆,将两车顺利引导下了高速。

  随后,民警根据法律规定对两名驾驶员高速公路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扣留两人机动车驾驶证。

  (九)拘留数名“黄马甲” 群众利益放C位

  2月2日,市交警部门接到群众投诉,盐城老城区多个地方再次出现乱收费现象。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交警部门立即组织警力开展“霹雳行动”,严查严处违法收费人员。

  当晚,共查获“黄马甲”7人,经过调查取证,连夜对已构成冒充收费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行为的2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其余查获人员均被受理行政案件,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公安机关对市民举报的违法收费行为,坚决做到“举报一起、核查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并形成长效机制。

  同时将停车收费人员转变为文明停车志愿者,为市民春节期间出行停车提供服务。

  (十)停车“围观”被责令离开 再次步行上高架受罚

  2月11日17时30分许,周某驾驶车辆经过范公路高架北环枢纽南侧路段时,看到一辆小型越野客车发生单方事故,民警正现场处置。周某欲在城市快速路上停车观看,被现场事故处置民警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周某驾车离开后大约一刻钟,再次步行进入范公路高架主线行车道围观事故车辆,并声称事故当事人是其亲戚。

  民警立即指出周某在进入高架快速路行走、停留的违法行为,当场给予周某罚款20元的处罚。

  盐城交警提醒:交通参与者要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盐城交警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参与交通秩序的共管共治,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盐城交警官方微信微博平台进行举报,查证属实将给予红包奖励。

  交汇点记者 施广权 通讯员 夏彬彬

标签:酒量;第一醉;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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