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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分居3岁儿子没取名也没户口 父亲未付一分钱抚养费
2019-01-09 10:33:00  来源: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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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检察官,谢谢你们,帮我的孩子要回了抚养费,孩子的生活终于有着落了。”余某紧紧拉着检察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近日,东台检察院未检科支持起诉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调解成功。这是该院开展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工作试点以来,成功办理未成年人监护侵害的一起典型案例。

  余某与张某婚后于2016年育有一子,儿子出生后时间不长,两人感情即出现裂痕,余某独自携子回娘家生活,小孩今年已3岁,却一直未取名,未登记户籍,张某自孩子出生后一直未履行抚养义务。法律援助中心依托联系沟通机制,向东台市检察院反映此情况后,未检检察官立即介入,在向余某了解相关情况后,表示支持余某向张某索要抚养费,维护母女合法权益。在检察官的支持下,母子俩向东台法院提交诉状,检察官以支持起诉人的身份参与庭审调解。

  调解起初,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使调解顺利进行,检察官配合法官分别做双方的工作。经过多轮劝说,余某与张某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给付之前的抚养费18000元,并积极协助余某办理孩子的落户问题。如今,余某已经拿到张某应该支付的抚养费,孩子已申报户口。

  王小燕 记者 刘君健

标签:抚养费;检察官;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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