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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01-02 08:4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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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日前盐城市纪委监委对前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阜宁县东沟镇村建办办事员田漫、沿河村九组组长唐为珍在申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初,李某某户以因病致贫等原因,申报并被认定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申报过程中,唐为珍明知李某某户实际人口6人、户籍人口5人、李某某次子的二孩系超生未入户的情况下,同意并将李某某长子的小孩(非其户籍人口,已迁往无锡入户)顶替申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户口,时任沿河村党总支书记田漫未认真审核,工作失职。2018年3月,田漫、唐为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盐都区楼王镇凤南村党总支原书记王扣珍私自变卖救助物资问题。2014年,王扣珍从镇民政办领回12罐婴幼儿奶粉,未按要求发放给本村困境儿童,而是将奶粉留存在家中给其孙子食用,发现其孙不适合后,又将奶粉私自变卖,并将变卖所得1000元占为己有。2018年4月,王扣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的1000元予以追缴。

  3、射阳经济开发区新宏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胡立岭,新宏村民兵营长、三组组长韩立凯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6月,时任新宏村党总支副书记胡立岭明知其叔叔胡某某系新宏村原村干部,已领取离任村干部补贴,子女有赡养能力,不符合低保条件,仍为其申请办理低保,致使胡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6909元。2008年6月,韩立凯明知胡立岭的岳父颜某某有多名子女且子女有赡养能力,不符合低保条件,仍为其申请办理低保;时任新宏村村委会副主任胡立岭在村两委开会研究时,未提出异议,致使颜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24480元。2018年1月,胡立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韩立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丰区大中街道晋丰村党总支副书记花诗君、村主任王培昌、妇女主任董平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初,福丰村被纳入省定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化债奖补范围,时任福丰村党总支书记花诗君、村主任王培昌、村会计董平三人商定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186.92万元债务纳入申报范围上报。2015年初,将兑现后的奖补资金存入村集体账户,其中145.5万元用于偿还村集体债务,剩余41.42万元于2017年3月缴至区财政账户。2018年6月,花诗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培昌、董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侵害了国家和贫困群众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纪律红线意识,切实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扑下身子改进作风,求真务实履行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确保扶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紧盯扶贫项目实施、资金发放、政策执行、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着力发现和纠正不作为、不担当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监督,精准执纪,严肃问责,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交汇点记者 施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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