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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实施医保市区统筹 群众就医住院购药更便捷
2018-12-29 09:4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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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记者从盐城新闻办公室、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联合举办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盐城出台了《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区统筹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并向公众解读《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和具体内容,该《实施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实施医保市区统筹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增强民众幸福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惠民工程。它可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医保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改变目前市区医保交叉定点,多头监管,分别结算的繁琐现状,更打破了保群众就医购药区与区之间的壁垒,使得市区医保均等化,简化了参保居民住院就医的转诊流程。

  记者了解到,本次医保市区统筹把市本级、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南新区的“六个统筹区”合为“一个统筹区”。从政策上不仅统一了医保的参保范围,城镇职工的缴费基数、比例,缴费办法以及城乡居民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还统一了,城镇职工个人医疗账户划入比例、门诊医疗与住院医疗基金分配比例,参保人员市内就诊程序、分类转诊办法和转市外就医登记手续。

  据了解,本次医保市区统筹实施后,将实行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含特殊医用材料)和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医药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和待遇标准。经统筹后,群众的医保关系可自动接续,且就医购药更加方便,曾经的“基层首诊、逐级转诊”模式将不复存在,“基层首诊、直接转诊”的新模式,为群众的生命健康开启了一条绿色通道。

  交汇点记者 范木晓子

标签:统筹;实施办法;市区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