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23日盐城讯 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刀把子”,对党忠诚是建警之魂,江苏盐城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建强基层组织为重点,大力倡导“正言立行”,进一步立志气、鼓士气、正风气,不断提升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盐城公安队伍。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要注重从小事小节抓起、从规范言行抓起,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倡导“正言立行”,把握了新时代新形势下公安队伍建设的规律,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过硬盐城公安队伍的有力抓手。
“言”“行”如镜,对于个人而言,映射出的是心灵,对一个队伍而言,映射出的是本色;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党员民警必须做到言行一致、知行合一,做忠诚的人、干净的人、担当的人。
“正”是风气,更是信仰。要“心正”,坚定理想信念,不管什么时候,不管走到哪里,不管处于什么位置,都要永葆党员本色,不忘初心使命;要“身正”,时时刻刻以党纪国法约束自己,公道正派、以身作则,做率先垂范的榜样;要“行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在时代激流中扛起重任,在风云变幻中坚守职责。
“立”是志气,更是追求。要“立志”,做志存高远、有理想的人;要“立德”,做顶天立地、有境界的人;要“立定”,做脚踏实地、有根基的人;要“立功”,做建功立业、有作为的人。“正言”就是要在党言党、与党同声,牢记党员身份,恪守对党忠诚;执法言法、与法同声,牢记从警誓言,捍卫公平正义;为民言民、与民同声,牢记初心使命,维护人民利益。“立行”就是要立担当之行,涵养善做善成的作风;立勤学之行,磨砺驾驭局势的本领;立规范之行,树牢遵规守纪的意识;立清廉之行,增强抵御腐败的能力。
开展“正言立行”,就是坚持问题导向,将治病的“方子”直抵“病灶”,“扶正固本”,精准落实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遏制问题的产生;开展“正言立行”,就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抓队伍、管队伍的方法思路,树立真抓敢抓的正气,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发展变化,提高管控队伍风险的能力;开展“正言立行”,就是坚决做到什么都管,管头管脚管全身、管内管外管全部,构建全时空、全覆盖的队伍管理体系。
一是要做到绝对忠诚,心中有党不忘本。对党忠诚是公安机关的第一位政治要求,是公安事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引导全警将政治信仰融入情感之中、内心深处,用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着力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强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使党员民警在工作中、生活中时时刻刻正言立行,树立党员形象、发挥党员作用。要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常用民意“标尺”量作风上的“短”,常翻民生“账本”查工作上的“虚”,自觉做到真心融入知民情、真抓实干顺民意、真情实意解民忧,以解决实际问题来注入动力、赢得民心,永葆忠诚为民的政治本色。
二是要做到坚守干净,心中有戒不妄为。广大党员民警任何时候都要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始终坚守个人干净的底线、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要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政治督察,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保持健康向上的心态,保持清醒定力,算好人生账、长远账、得失账,对事业多一份执着,对名利少一点热衷。要严格执纪问责,把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市公安局党委结合干部队伍实际,研究出台《盐城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十条禁令》,明确了“十个严禁”,强化了干部管理。要将巡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没有调查清楚的问题,要善于经常杀回马枪,对可能存在的涉黑黄赌毒等问题,要高度警惕、及时警示,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绝不让少数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影响队伍整体形象。要坚持有“伞”必打、有腐必惩,对公安民警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密切跟进、深挖细查,坚决清除队伍“害群之马”。
三是要做到担当作为,心中有责不懈怠。要勇于担当责任,树立“无功就是过、平庸就是错”的干事理念,主动挑起担子、甩开膀子、干出样子,用强烈的担当、显见的实绩、公众的认可,践行对党忠诚,推动盐城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要敢于破解难题,以思想大解放推动发展高质量,破除惯性思维,克服路径依赖,冲破瓶颈制约,做到借势发力、借船出海,甚至“无中生有”,为盐城公安发展集聚智慧、提供支撑。要善于成就大事,强化系统思维、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着力提升探索实践的创造力、一抓到底的执行力,发扬“钉钉子”精神,敢啃“硬骨头”,真正把小事做精致、把大事做精彩。要长于严管厚爱,优化“三项机制”,研究建立符合盐城公安实际的配套政策措施,为实干担当者架起“风向标”、让大胆创新者吃下“定心丸”,旗帜鲜明地为同志们鼓劲撑腰,营造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爱民警,帮助解决民警后顾之忧,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切实提升新时代盐城公安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为盐城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系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