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盗窃被劳改一年的阜宁县城居民吉某,刚释放1个月就贼心不改又开始盗窃电动车,30天时间他流窜到当地安置小区盗窃电动车27辆,昨天,记者在阜宁县公安局了解到,吉某已被刑拘。今年9月份以来,阜宁县境内的施庄、必生等六七个农民安置楼小区电动车频繁被盗窃,接到报警后,阜宁县公安局组织专案组进行侦查的同时,还组织各个安置楼小区所辖派出所民警进行蹲守排查。办案民警调取被盗电动车的居民楼内视频监控,进行嫌疑人比对发现,偷盗二十几起电动车的嫌疑人为同一人。
10月26日中午,在农民安置楼小区蹲守的吴滩派出所民警晏卫锋、刘海兵,看到有一名陌生人步行进入小区,但不一会儿此人就戴着口罩骑了一辆崭新的电瓶车出了小区大门。他们发现这个人骑着电动车还东张西望,眼神中显出慌张。他们见景随即骑摩托车拦截住此人,询问电动车来处时此人更显得慌张。民警将对方带到派出所进一步查问,在与视频监控上的嫌疑人对比时,确定此人就是嫌疑人。
据吉某交代,2017年他因偷窃农户家养鸡鸭和电瓶车曾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于2018年8月下旬刑满释放,释放一个月后又重操“旧业”,专挑农民安置楼小区偷窃电瓶车,30天盗窃了27辆,并低价出卖。
张文龙 邓正营 记者 郭敬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