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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簖入列盐城河道治理“黑名单” 威胁河流生态环境
2018-12-05 09:13:00  来源: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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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簖,曾是水乡的一道独特的风景。不过,目前出于水安全考虑,这种用毛竹和簖帘编排而成的捕鱼工具,已被列入了河道“三乱”治理的“黑名单”。12月2日,相关部门就依法拆除了盐城亭湖区毓龙街道境内一处大面积鱼簖。

  这处占用水面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鱼簖,位于新洋港(海纯社区)段境内,于今年6月份,被亭湖区毓龙街道河长办负责人员巡河时发现。经查,该鱼簖为居民毛某、李某共同所有,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由当初的300多平方米,逐步形成现状。

  “根据亭湖区河长大会的部署,于近期开始对新洋港沿线的所有鱼簖进行全面拆除。”海纯社区党总支书记张萍说,11月17日,由亭湖区毓龙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及海纯社区和街道河长办相关工作人员,一同登门到毛某、李某家,宣讲政策法规,做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其在11月30日前将所属的鱼簖自行拆除。

  经反复沟通磋商,毛某、李某两人表示,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新洋港整治工作。12月2日上午,二人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将他们合伙捕鱼用的鱼簖全部拆除。毛某坦言,其实单靠捕鱼,一年下来挣不了多少钱,早前很多身边的渔民都已上岸打工或做生意去了,而他的身体也大不如前。眼下,政府提出治理河道“三乱”,他打心底支持。

  那么,河道“三乱”治理为何要将“鱼簖”列入“黑名单”呢?

  “这种违法占用河湖的网具,会降低河道行洪标准,削弱行洪能力,威胁河流生态环境。”市河道管理处负责人王玮介绍,《盐城市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违法占用河湖管理范围行为,除了严禁非法在行洪、排涝、输水的河道内设置鱼簖、网箱的行为外,还禁止围湖造地(田)、擅自围垦河道等等。

  与无证捕捞相伴随的,就是违禁网具的滥用,屡禁难止,这让执法部门十分头痛。喜欢散步的市民李成友说,“城外一些偏僻的小沟河,有时能看见‘地笼网’,这种网具无论鱼虾大小通吃。更重要的是,它们会威胁船只通航安全。”对此,王玮表示,相关部门将加强跨区域、跨境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强化对这类违法现象的追踪溯源和联合行动。

  引人关注的是,河道“三乱”治理方案中明确提出,将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河长制考核的重点内容。今后,只要发现执法监管不履职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的,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诿执法等监管不作为行为,都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记者 赵亮

标签:鱼簖;三乱;河道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