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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河湖“三乱”1051个问题已完成整治684个
2018-11-28 09:28:00  来源: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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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记者从盐城市河道管理处了解到,自从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河湖“三乱”推进会议后,各地高度重视,工作提速。截至目前,1051个问题已完成整治684个,完成率达65.1%。

  根据我市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此次整治对象主要为全市列入省政府批准的《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和《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中的河道、湖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及其他有关特殊需整治的水域。

  被列为市级重点整治对象的河湖,包括:通榆河、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泰东河、川东港(含丁溪河)、车路河、废黄河、斗龙港、兴盐界河、新洋港、蟒蛇河、潮河、杨集河、蔷薇河、戛粮河、射阳河、大纵湖、射阳湖、黄沙港、沙黄河、串场河。

  整治内容包括:违法占用河湖管理范围行为,比如围湖造地(田)、擅自围垦河道行为,将河道、湖泊(荡)管理范围内的水域、滩地、青坎、堆堤和护堤地等作为耕地总量占补平衡用地;非法采砂、取土;非法圈圩种植(养殖),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植物的行为;非法在行洪、排涝、输水的河道内设置鱼簖、网箱的行为。

  此外,还包括违法向河湖排放废污水、倾倒废弃物行为。比如非法取水、擅自设置排污口、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污水等行为;非法侵占饮用水源地的行为;在河湖管理及保护范围内倾倒、堆放、填埋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等行为。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各地将全面清理整治涉河涉湖违法行为,逐步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市河道管理处负责人王玮介绍,整治的目标是准确掌握涉河涉湖违法行为情况,重大情形全面立案查处,主要流域性骨干河道、省管湖泊(荡)和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道杜绝出现新的涉河涉湖违法行为;2019年底前,历史存在的涉河涉湖违法行为下降50%;2020年底,全市河湖基本杜绝涉河涉湖违法行为。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社会会关注,严重危害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资源保护、河湖综合功能提升和防汛安全的典型案件,王玮表示将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加强涉河涉湖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记者 赵亮 郑洁

标签:整治;保护区;涉湖违法行为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