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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区将个人诚信纳入干部考评体系
2018-11-08 09:55:00  来源: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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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盐城大丰区坚持好干部标准,推进干部政治能力建设,深入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工作意见》,将诚信纳入到干部个人评价体系,建设忠诚干净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该区将干部考察关口前移,把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作为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条件。在招录政审考察中,将诚信作为重要内容。查实有严重失信行为或被司法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一律取消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资格,坚决将失信人员“拒之门外”。

  该区建立干部诚信操守考评机制,将对党、对组织是否忠诚作为干部评先评优、考核考察、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凡是被列为失信人的干部,不得参加区各类表彰评比,不向上级部门推荐参加评先评优;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严重失信造成不良影响的,确定为不定等次,停发绩效奖金;在提拔任命环节实施一票否决,不得交流到重要岗位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冻结失信干部的工资卡或社会保障卡。

  在干部日常管理中,健全规约干部诚信行为的道德规范和惩戒措施。组织部门定期与司法部门沟通,梳理失信干部名单,建立失信干部人员库。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失信干部进行约谈,并成立调查组,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司法裁判的,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对严重失信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将党员干部失信行为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让失信干部“红红脸、出出汗”,促使各级干部自觉投入诚信道德建设,不忘初心,知行合一。

  今年以来,该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干部提拔考察中,先后访谈、查档、函调诚信信息200余人次,核查干部诚信信息近100人次,有效推进了干部诚信体系建设。(黄伟 瞿俊楷)

标签:干部;诚信;事业单位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