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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公安局:构建监督“篱笆网” 守牢执法“生命线”
2018-10-25 11:1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晓宇 方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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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0月25日盐城讯 今年以来,盐城市滨海县公安局始终将执法工作视为“生命线”,坚持问题引领,强化纪律问责,着力构建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实现对执法工作的全流程、全要素管理,有力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号准形势脉搏,增进思想认同

  党委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委会和执法管理委员会会议,认真剖析原因,查找症结所在,将法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滨海县公安局党委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以法制工作为主题的专题会议,分析执法形势和存在问题,及时商讨解决办法,研究工作思路。要求分管局长每月将执法管理工作作为治安形势分析会必讲内容进行讲评通报,要求法制大队长每周列席局长办公会,汇报一周执法工作和存在问题。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提升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

  基层抓实管理。要求所有办案单位坚持从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抓起,实现全流程、全要素管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执法、亲自促规范。每周例会必须由办案民警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单位法制员汇报执法检查情况、办案队长汇报审核情况。定期组织所队长执法比武竞赛,以考促学、以考促练,不断提高基层一线办案队长、单位主官的执法水平。今年来,已组织所队长比武竞赛2次,评选“办案能手”6名。

  全警素养提升。要求全体民警认真学习部省市县的各项执法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宪法、刑法、刑诉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其他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专题培训,使广大民警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同时,将通过原中级执法资格考试作为股级竞争上岗的前提条件,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作为优先条件,引导基层民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硬化问责措施,推动执法规范

  完善顶层设计。树立“强调千遍、不如问责一遍”的理念。通过多次会办研究,以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为基础,修订该局《民警轻微违纪违规记分惩戒办法》(试行)和《民警轻微违纪违规问责管理规定》(试行)两份文件,大幅增加执法过错追究情形,细化扣分和问责内容,为严格追究提供制度支撑。

  强化全程监督。每日,案管中心对各单位警情、案件、卷宗、人员、财物、场所等关键执法要素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报整改,并下发整改督办单;每周,对整改不到位或存在明显执法过错的单位和民警,由法制大队长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及时交办纪委、督察部门跟进问责。每月,局长在治安形势分析会上剖析执法管理重点问题,通报问责情形;每季度,责令存在明显执法过错的单位负责人或办案民警在县局警示教育大会上作反思发言。

  坚持从严问责。对执法过错问题,该局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形成问责一人、震慑一片的效应。今年以来,先后对3名派出所长进行通报批评和警示记分,对5名分管所长和办案队长进行警示计分,对12名办案民警进行黄牌警告或警示计分。以严而又严的刚性问责,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执法必须从严、执法不严必被追责”的共识。

  创新工作载体,完善长效机制

  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执法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执法警示教育中心建设纳入执法管理中心建设规划之中,法制大队收集日常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并以具体真实的案例进行展示,每季度实时更新,定期组织执法办案民警到警示教育中心参观,以鲜活的案例教育他们从中吸取教训。自执法警示教育中心建成以来,已组织23批次、400余名民警参观,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突出制度引领。针对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环节,制定出台《滨海县公安局刑事案件审核工作暂行规范》《滨海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工作规定》《滨海县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管理办法》《滨海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运行管理规定》等文件,修订《滨海县局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滨海县公安局基层所队长办案制度》等文件,以制度化带动规范化、以程序化推动规范化。

  完善执法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为每名办案民警建立个人执法档案,由法制部门全程记录民警执法、学法、奖惩等工作情况,相关结果直接和民警年终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等待遇挂钩。该局还规定,对拟提拔、拟表彰的对象,必须征求法制部门意见,查清其有无明显执法过错行为,对发生重大过错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通过严格的执法档案管理,在所有办案民警心头加起一座高压线、通上高压电。(晓宇 方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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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