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安装工陈某在王某的雇佣下,给一家饭店安装空调中失足坠落致残,为了赔偿发生纠纷后起诉到法院。昨天,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涉事饭店对陈某的损害承担50%的责任,雇主王某承担30%的责任,陈某自身承担20%的责任。
2017年3月,陈某受雇主王某雇佣为市区某饭店安装空调。在安装三楼空调过程中,陈某发现传菜电梯口有烟雾便过去查看,不慎踩到传菜电梯口上遮盖的纸板从三楼跌落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救治。后陈某因与雇主王某及涉事饭店就损害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陈某的伤残情况进行了司法鉴定,结果为陈某构成九级伤残。
开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涉事饭店作为传菜电梯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其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王某作为雇主,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本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遂作出前述判决。
朱倩 刘雅男 记者 郭敬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