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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检察院着力推动公诉工作深入开展
2018-10-24 16:5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董爱中 张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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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0月24日盐城讯 检察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请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项诉讼活动,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近年来,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维护司法公正为核心,以促进社会稳定为根本,以提高公诉水平为目标,努力推动公诉工作深入开展,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依法履行公诉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017年以来,该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坚决惩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先后受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43件1407人,依法提起公诉826件1148人。

  对职务犯罪案件实行“绿色通道”审查机制,在案件处于同等审查期限时,优先审查职务犯罪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缩短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时间。2017年以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38人,依法提起公诉20件26人。办案期限较其它案件平均缩短8天,特别是今年受理了该区首例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起诉周期仅用3天。

  始终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妥善把握诉与不诉的界限,在审查起诉社会危害性较小、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时,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共决定不起诉28件48人。

  实行诉前调查制度,分析当事人双方的和解诚意,综合考量和解的可行性,评估和解风险,及时消除案件当事人法律政策疑惑,防止出现新的矛盾。先后对35名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适用刑事和解程序,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加强与团区委的沟通协调,将“爱心书屋”送进校园。主动与中、小学校联系,选派4名优秀未检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不定期给中小学学生进行法治宣讲,提高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突出对“另案处理”、共同犯罪、可能存在一定牵连关系等案件的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遗漏同案犯、遗漏罪行,共追诉漏犯15人。认真审查侦查机关在调查取证、侦查措施、涉案款物、强制措施、办案期限等方面是否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共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件次。

  对于诉讼监督案件,组织承办人认真研究、群策群力,列出公诉环节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要点,逐案审查,层层把关。各承办人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对照审查表逐条审查,及时记录审查情况。发现有纠违、追诉、纠审、抗诉线索,立即上报,由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通案研判。定期召开诉讼监督工作推进会,及时总结监督工作的阶段性成效和经验,分享实践中容易出现的监督点,提高公诉案件监督质量。

  健全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组建专业办案组,对近年来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进行专题调研,分析创新性做法,形成相关经验材料。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公诉职能,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先后形成《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听证制度》《诉讼监督线索“案件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机制7项,进一步提升了公诉工作成效。

  结合办案,先后对群众反映强烈、常见多发的毒品、生态、酒驾等犯罪,开展类案预防,撰写社会风险研判报告。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开展巡回普法活动,以展板和宣传册为载体,针对交通犯罪、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等司法热点问题,向群众解读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理念。

  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公诉本部门自行侦查工作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自行侦查的诉前指导作用,将自行侦查工作与追诉漏犯、漏罪、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抗诉等诉讼监督工作进行有机衔接,先后对35起案件行使了自行侦查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有效加强公诉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大走访”活动,增强公诉人党性意识和群众观念;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关注公诉人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公诉人工作热情,增强公诉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先后有两名干警分别被区委、市检察院授予“十佳政法干警”“群众满意好干警”称号。

  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加大公诉专业化建设力度,经常性开展岗位练兵、案件评查活动,积极组织诉辩对抗赛,每年派员到高校或高层次培训班学习,队伍素能进一步提升,办案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明显增强,案件质量逐年提高。

  认真执行大丰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先后公开重大案件信息85件,公开法律文书782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董爱中 张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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