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硕集社区的一名女村民接到“北京最高法院”电话,说她涉嫌拐卖儿童,让她将银行账户上的10万元转到对方提供的安全账号。阜宁县公安局硕集派出所民警接到市反诈中心指令,立即赶赴这名女村民家中劝阻止付,昨天,该村民来到硕集派出所再次感谢民警让她避免了10万元经济损失。
话说9月25日16时16分,阜宁县公安局硕集派出所民警接到盐城市反诈中心指令称,该所辖区计桥村四组女村民崔某可能正在遭受通信诈骗,但电话占线无法联系。民警徐璐和蔡兴龙接到警情后立即开展工作,他们通过警务平台查找女村民崔某的家庭成员及联系方式、住址后,就赶往崔某家中,并不停地与崔某进行手机联系。十分钟后,民警赶到崔某的家中,崔某的父母告诉民警,女儿已经结婚居住在阜宁县城。听说民警来意后,两位老人急忙电话联系女儿、女婿,但二人手机均占线,这可急坏两个老人,又慌忙地联系在县城的其他亲朋好友。
期间,蔡兴龙一直拨打的崔某的手机终于接通,崔某在电话里得知打电话的是硕集派出所民警,就告诉蔡兴龙自己刚才接到一名“北京最高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崔某涉嫌拐卖儿童,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对方要求她配合“法官”调查,并要求她将银行里面的10万元存款转到“安全账户”,调查结束后再返还给她。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崔某根据对方的要求正赶往银行向“安全账户”转钱。民警让崔某的父母亲在电话里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告知崔某所谓的“北京最高法院”的工作人员是诈骗人员,任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都不会调查当事人的存款,也不会有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让当事人将存款汇到“安全账户”。听了民警的劝说,崔某如梦方醒,告诉民警不会再去转账了。
陆宇 记者 郭敬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