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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小区物业规定车位必须绑定固定车牌遭质疑
2018-10-17 13:47:00  来源: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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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花10多万元买来的车位,却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如何使用。”10月16日,家住盐城市区凤鸣缇香小区的业主杨鹏说,这是因为物业施行“一车一位”管理模式,即只能固定停放一辆车在车位。虽然经过协商,物业允许他在一个车位上停放3个不同车牌的汽车,但依然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这合理吗?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业主:

  “多车一位”遭遇物管困扰

  在市区一家私企从事行政工作的杨先生,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需要经常将单位的车辆带回家。可麻烦的是,单位车辆无法固定,每次用车可能在6辆之间随机产生,而物业公司却只允许3个车号入库。

  “既然我花钱买了车位,那么车位的使用权自然归我所有,我有权自由出入,物业公司只需做好车辆进出服务就行,而无权干涉业主车辆是具体哪一辆。业主只要将车号告诉物业,物业理应放行。”杨先生说,“我的请求不高,只需在原来3辆车号的基础上增加到6辆,以便于我能顺利入库回家。”

  不过,物业公司给杨先生的回复是:一个车位限定3个车号是公司规定。对此,杨先生认为,其一这是物业单方面的霸王条款;其二,技术上是没有任何障碍的,电脑系统设置一下即可,即便有障碍也是物业的事情,在自己的停车位上停什么车,他人无权干涉。

  》》》物业:

  绑定多个车号不便于管理

  面对杨先生的质疑,凤鸣缇香物业公司项目经理郭军表示,他们已经做出最大让步,允许杨先生在同一个车位停放3辆不同车牌的汽车。但杨先生现在却要停6辆不同车牌的汽车,这已经超出电脑系统后台支持范围。更何况,系统权限不在物业,而在开发商手上。

  郭军表示,该小区地下车库共有2000个车位,除了杨先生,尚无其他业主提出类似要求。换位思考,如果大家都按照杨先生的逻辑理解,那么开出租车公司的有几百辆汽车,能不能允许他们都开回来,并准许一个车位同时挂几百个车牌号呢?这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关键是会让物业无法管理。

  》》》律师:

  业主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车位

  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苏兴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寿法。

  “物业没有权力对此加以规定和限制。”陈律师表示,如果杨先生故意不配合物业登记车牌或不交物业费,那肯定是不对的。但是,既然杨先生已经履行了车牌登记义务,物业没有理由限制业主如何使用车位的权益。另外,一个车位只准停3个不同车牌汽车应该没有依据。

  “如果当初杨先生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车位最多只能停放3个不同车牌的汽车,那么应该按照约定执行。”陈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同时,该法总则中的第七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业主在遵守法律,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权依照个人意愿决定如何使用。同时,任何人都不得限制或者剥夺他人的自由和权益。陈律师建议杨先生与物业进一步沟通协商,如果实在协商不了,可向法院起诉。

  记者 赵亮

标签:车位;物业;车牌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