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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亭湖新建项目工伤保险全覆盖 避免农民工因伤致贫
2018-10-12 13:41:00  来源: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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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亭湖区人社局给我们家送来定心丸,8月初工伤保险结付了医疗费用23万余元,保证了老张的后续治疗。目前,老张情况稳定。”10月8日,工伤职工张某的亲属说。去年下半年,张某在紫滨花园项目工地上不慎跌落,造成颅脑损伤,盐城亭湖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工地了解情况,安抚职工家属情绪,向用人单位与职工家属宣传相关政策,并在用人单位递交工伤认定和待遇申请材料后即刻介入工作程序,在第一时间支付相关待遇,为维护职工工伤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从2015年10月开始,亭湖区人社局牵头,协同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安监局、工会等相关部门组织工伤保险督查,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将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当前扩大社保险覆盖面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沟通项目用工情况、工伤保险参保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实现建筑业职工参保信息互联互通。近三年来,亭湖区实现新开工建筑项目参保率100%,在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避免因伤致贫返贫上迈出了一大步。截至今年8月,亭湖区共有279个新建工程项目办理了参保手续,工程总造价98亿元,保障工地农民工近1.2万人次,基金征缴达1210万元;工伤保险待遇支付17人,支付金额200余万元。

  党的十九大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今年亭湖区人社局以多项目广覆盖为方向,将各类建设项目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今年,亭湖区人社局在健全完善住建领域工程建设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深入实施同舟计划二期,全面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先参保、再开工”的原则,对不能提交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施工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监督申请、开工备案手续等。不断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实行信息收集、交换和共享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定期会商、督查督办等,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

  同时,亭湖区人社局社保中心着力提高经办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落实“最多跑一次”政务改革,实行“一窗式”办理、“便捷化”服务、“信息化”共享,全力打造“别人有的服务我们必须有,别人没有的服务我们也可以有,绝不对服务对象简单粗暴说不”的亭湖人社服务名片,先后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江苏省敬老文明号”“江苏省省级社保经办服务示范窗口”“盐城市五一劳动奖状”等称号。(通讯员 田爱萍 陈诗宇 记者 杨磊)

标签:工伤保险;亭湖区;工伤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