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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向新任县(区)党委“一把手”发“提醒信”
2018-10-11 15:0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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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你们倍加珍惜个人荣誉、珍惜组织信任,勤勉履职、严于自律,带领干部群众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接续奋斗中实现更大人生价值!”日前,盐城市纪委监委向该市阜宁县、盐都区、大丰区3名新任县(区)委书记发出“提醒信”。信的篇幅虽不长,但语重心长,字里行间体现监督执纪的深刻内涵,饱含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的严管厚爱。

  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盐城聚焦用权、议事、财务、用人及个人事项等方面明,健全县(市、区)党政正职干部监督办法。比如在用人问题上,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宣布无效。响水县1名同志因在考察期间有信访反映查实后没有上会研究,亭湖区4名拟提拔、重用考察对象因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被提醒谈话和组织函询。再比如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要求立项前必须充分调研、征询意见,经县(市、区)委常委会议或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示。盐都区推行1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会商审批公示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估,先后取消或压缩项目12个。

  “‘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重要位置,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必须切实加强监督。”盐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小红表示,将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先,将党政正职干部监督机制逐步向乡科级延伸。

  交汇点记者 黄伟 通讯员 王冠

标签:盐都区;政府投资;干部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