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喜的日子,放点鞭炮增添一些喜气,总不至于被人举报吧?就算被举报,等民警赶到现场,鞭炮也早就放完了,能有多大事情呢?如果你这么想,那可就错了。10月9日,盐城亭湖警方表示,市区就有两对新人因为违法燃放鞭炮,被给予行政处罚。
“警察同志,我们家附近有人放鞭炮,请你们好好管一管……”9月15日上午9点钟左右,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大洋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派民警赶往事发地点——亭湖区东郊新村调查。
“我们赶到那时,鞭炮已经放完了,不过从满地飘散的爆竹纸屑来看,燃放的爆竹数量不少呢。”民警周鑫说,他们在现场拍照取证后,将办喜事的女方父亲李先生带回派出所处理。
经了解,李先生称自己知道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还是怀着侥幸心理和讨个吉利的想法,花钱买来鞭炮燃放。对此,他表示今后一定接受教训,遵守法律规定。
随后,警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对李先生给予罚款500元处罚。然而就在民警对该案件查处不久,当天上午10点钟左右,大洋派出所再次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亭湖区文港北路一公寓下燃放爆竹。
“我们赶到那时,地上残留了不少爆竹纸屑。经查,原来是一对新人在那里办定亲仪式。”民警介绍,据调查,系女方父亲王先生按照老家风俗习惯,女婿上门定亲,燃放鞭炮图个吉利。但王先生没想到的是,这鞭炮刚放完,民警就到场将他传唤到派出所调查,并依法给予500元罚款行政处罚。事后,王先生十分后悔,主动承认错误,表示愿意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保证今后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多说一句
同心协力才能共创美好环境
“处罚不是目的,唤醒安全意识才是根本。”民警周鑫表示,由于小区房屋间距较小,并且房屋外墙布满了各种管线,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很大。同时,燃放鞭炮时还会释放出大量的粉尘气体,对环境污染也很大。
事实上,过去新人结婚办喜事放鞭炮的现象非常多,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警方印制过大量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在婚姻登记场所发放。在祝贺新人新婚之喜的同时也提醒他们,要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的相关规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此,亭湖警方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通过警民携手、同心协力,共创和谐、清新、美好的生活环境。
记者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