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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农委强化农药经营监管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2018-09-05 10:3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陈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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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9月5日盐城讯 今年以来,盐城市射阳县农委根据新《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积极开展农药经营许可工作,加快推进全县农药经营许可办理进度,确保顺利完成农药经营许可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全县已经受理农药经营许可申请498户,完成各类经营户现场核查422户,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282张,加上有农药经营资格不需发农药经营许可证的120户分支机构,全县已有402户具有农药经营资格。基本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许可勘察工作任务,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农药经营许可工作制度建设。自去年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射阳县农委高度重视,始终把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规范化实施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制订发布了《关于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切实加强全县农药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射阳县农委行政许可事项现场勘查组的通知》等文件,切实规范农药经营管理工作。其次认真梳理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在射阳日报和农业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并召开农技中心主任和委属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开展摸底调查齐头并进,对全县范围内正在经营的农药单位(个人)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顺利进行。

  广泛学习宣传,强化农药管理法制工作氛围。射阳县农委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提高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透明度;在新《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之际,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我委专门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宣传活动,在县步行街广场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条例》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及气球标语,并围绕打造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问题,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在射阳县农业信息网开辟专栏,全文刊发《条例》,并邀请相关专家对《条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解释和深度剖析。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到镇区开展《条例》的专题宣传活动,发放《条例》宣传资料10000多份,还在机关学习活动日,举办农业系统《条例》学习讲座,以强化对《条例》的解读。分批组织经营户参加农药经营许可知识和农药运用知识的学习培训,认真编排课程计划,邀请专家授课,打足培训时间,为农药经营者申报许可创造条件。及时成立射阳县农委农药经营许可现场勘查组,对窗口初审通过的企业进行现场勘查。今年,我委联合县委党校组织开展4期农药经营人员56学时培训班,受训学员达700人以上,通过培训,广大学员对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许可工作有了更直接的理解,对农药植保知识也有了系统的掌握。

  依法从严核查,确保农药经营许可规范执行。为了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射阳县农委专门成立了农药经营许可的核查小组,由行政许可科牵头,联合农业执法大队和植保植检站依照《农药经营许可技术审查规范(暂行)》规定对申请者进行现场核查。在农药经营人员取得资质培训合格并提出验收申请后,积极组织现场勘查组进行现场审查,严格检查申请人门店,仓库是否符合规定面积,须具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专门经营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设备(如:通风厨或排气扇、灭火器、水缸或黄沙、口罩、劳动服、手套、水池、洗手液、急救设施和设备等),应当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查看制度是否齐全上墙,展柜、货架等经营设备,是否具有专门展柜、货架等其他必要的经营设备,是否具有明显标识及警示语,是否与经营的其他商品有效隔离;限制性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是否符合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废弃物回收暂存场所是否具有专用的废弃物回收暂存场所,消防设施是否到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待整改完成后再行检查,确保农药经营许可工作有序推进。(陈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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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