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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前盐城有36种大型犬要迁出市区了
2018-08-31 09:02:00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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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汇点讯 8月28日,盐城警方发布了在市区规定区域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通知,引起市民热议。据了解,该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24日起至11月底,实施范围为亭湖区、盐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在盐淮、盐靖、沈海三条高速围合圈内。昨天上午,针对盐城市公安局《关于市区文明养犬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记者采访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人士,以解答市民疑惑。

  体高超过60cm即为大型犬涉及烈性犬有36种

  《通告》中提到“市民在市区范围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危险犬只”,而对于大型犬、烈性犬的界定,很多市民比较困惑,对此,盐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解释,根据国际通行标准和国内城市做法,危险犬是指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并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只;大型犬是指体高超过60cm(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以上的犬只(导盲犬除外),目前,市公安局、市农委商定的烈性犬有36种,将在近期予以公布。

  有部分犬主称“像金毛、拉布拉多等体高超过60cm的大型犬性格温顺,并不会存在伤人的情况。”对此,盐城在充分参考其他城市的相关做法基础上认为,大型犬只无论从体型和力量上,均会对人产生感官上的冲击,而性格温顺并不代表就不会伤人,而之所以划定2018年10月31日迁出市区的期限,正是给予相关犬主一个缓冲期,妥善安置自己的爱犬。

  设立狂犬病疫苗定点注射点站点内可领取免疫标识

  《通告》要求“按规定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携犬外出时,需悬挂免疫标识、束牵引带”。而如何领取免疫标识,是很多犬主十分关心的问题。

  对此,盐城市农业委员会将在大市区范围内设立狂犬病疫苗定点注射点,符合相关条件的各动物诊疗机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获得资质后,由市农委统一委托发放授权标识牌,相关犬只在指定的狂犬病疫苗定点注射点接受疫苗注射后,将获得免疫标识和免疫证明。

  建立临时犬只收容点接受爱犬人士前来领养

  《通告》第6条提到“无人牵引的犬只,视为无主犬予以收容”。对于这些无主犬的去向,牵动了很多爱犬人士的心。

  为此,盐城将建立一个临时犬只收容点,由专业人士进行统一饲养,在这过程中,收容点一方面接受丢失爱犬的市民前来认领,一方面接受有需求的人士前来挑选领养。“要注意的是,即使将犬只领回,也要按照要求进行文明养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人士强调。

  不文明养犬最高将追究刑责市民有权劝阻举报

  无人牵引的犬只,视为无主犬予以收容,未按规定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的,由农业部门依据《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予以处罚;饲养犬只污染环境的,由城管部门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以及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文明养犬规定的行为,广大市民有权劝阻或者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城市管理局:88366110,市农业委员会:88269618。

  交汇点记者 范木晓子

  通讯员 王健

标签:文明养犬;通告;狂犬病疫苗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