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施遇华)近日,盐城大丰区检察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的16岁未成年被害人冯某,给予了司法救助,向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4000元。
冯某系一起寻衅滋事案的未成年被害人之一,该院未检科承办人在办理该案时发现,被害人冯某3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随即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冯某便跟随爷爷奶奶长大,爷爷去世后,冯某一直与奶奶相依为命。冯某现为在校学生,奶奶靠种田维持生计,经济非常困难。承办人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联合本院控申科,根据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相关规定,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最终为冯某成功申请救助金4000元。在给予物质救助的同时,承办检察官还为冯某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心理疏导,从精神上帮助其树立生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