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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地发生经济纠纷 女子爬上塔吊僵持2小时被拘7天
2018-07-23 15:44:00  来源: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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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一名女子因与城南新区某工地发生经济纠纷,竟爬上塔吊扬言欲轻生。后经民警和消防官兵劝说2个多小时,该名女子才从塔吊上爬下来。7月2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了解到,目前当事人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

  事情发生于7月9日上午7时左右,新都派出所民警贾楠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赶往辖区某工地处置一起经济纠纷。当他到达现场时,看见有人已经爬到高约30米的塔吊中间部位。为了防止意外发生,贾楠一边和同事耐心劝说当事人下来,一边联系消防官兵赶到现场进行援救工作。

  上午9时许,经过多次耐心劝说并与工地协商,当事人终于爬下塔吊。经查,该名女子姓韦,施工方原本约定7月6日将剩下的5万元工资结清给她丈夫戚某,后因故未能按时结清。7月9日上午,韦某为给丈夫戚某讨要债务,采取关电闸、爬塔吊等方式扰乱工地秩序。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韦某其实是该工地上的包工头,丈夫戚某也是她的手下。事后经协商,施工方答应当场向其支付5万元工资,矛盾才得到化解。不过,为了解决经济纠纷,韦某采取爬塔吊、关电闸等极端行为,破坏正常公共秩序是违法的,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见的。

  贾楠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因劳资纠纷而采用爬塔吊这种极端行为属于扰乱单位秩序,严重的可能还会触犯刑律。所以,解决经济纠纷应当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采取极端方式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记者 赵亮

标签:塔吊;经济纠纷;工地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