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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新丰镇荣膺盐城“森林小镇”称号
2018-07-11 10:3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李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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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11日盐城讯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荣膺盐城市首批“森林小镇”称号。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数据核查和专家现场检查,确定全市12个镇建成森林小镇,其中大丰区新丰镇被确认为2017年度森林小镇,为该区唯一入选的建制镇。

  截至目前,新丰镇绿地总面积891.5公顷,经盐城市遥感测算绿化覆盖率为46.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1.2平方米。现有各类公园7个,绿地面积125.8公顷;拥有果园、桑园、苗圃等各类生产绿地面积532公顷;防护绿地面积91.7公顷;道路绿地23.7公顷,单位绿地15.96公顷,居住区绿地101.3公顷。

  新丰镇在制定森林小镇实施方案中,将森林小镇创建分解成17个工程项目,涉及203.77公顷,总投资7500万元。对建成区内所有路道、河道、公园、单位庭院、停车场等都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高质量组织实施。将森林小镇创建专项资金列入镇级财政预算,确保创建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土地流转、工程建设等都通过镇财政投入,做到内容具体明确,专项资金流向清晰。

  围绕“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的要求,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推广应用法桐、香樟、银杏、榉树、中山杉、垂柳等群众乐于接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的乡土树种。严格造林质量管理,把好整地、水系、种苗、栽植、管护等关口,确保造林质量,把森林小镇建成宜居宜游宜养之地,让群众共建共享绿色发展成果。(李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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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