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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规划城管局妥善处理一起违建纠纷
2018-07-07 10: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罗霄 杨国兵 刘炳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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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7日盐城讯 7月3日,在盐城市响水县城锦绣苑小区,一处建成八年之久的违建在响水县规划城管局关注和介入下,终于得到了拆除,广大业主欢欣鼓舞,对城管局清除路障,还道于民的做法表示由衷的感谢和敬佩。

  响水锦绣苑小区东门外的一幢15间、总面积过300平方米违建房屋原为开发商建设小区时的临时办公用房, 2012年锦绣苑小区竣工后,因开发商与颜某(现该处违建的实际使用人)存在经济纠纷,致使本应到期拆除的临时办公用房未能及时拆除形成违建。而且该违建一处位于规划的响坎河绿化带内、一处位于沿响坎河南北道路上,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小区及周边住户的日常出行,群众反响很大,并多次到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上访,强烈要求拆除违建的呼声不断。

  为此,县规划城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按照“边执法、边教育、边规范”的要求,立即责成局城管大队进行现场处置。因该违建存在时间跨度较长,且颜某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经济纠纷,给处置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大队执法人员先后多次前往盐城等地与身处外地的开发商了解情况,并约谈实际使用人颜某进行沟通。在掌握了详实情况后,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处理该处违建。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处违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作出限期三十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分别告知开发商和实际使用人颜某,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将申请县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另一方面,积极与开发商和颜某沟通交流,协调处理化解双方之间的经济纠纷问题,为顺利拆除违建创造条件。

  经过执法人员坚持不懈的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促成开发商与颜某达成一致意见,由颜某自行拆除违建房屋。在规定期限内,颜某积极主动的将违建房屋自行拆除到位、自此,长期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和小区居民出行的疑难问题经城管部门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得到了彻底解决。(罗霄 杨国兵 刘炳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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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华诚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