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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曝光2018年度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2018-06-04 15:2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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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4日讯 6月2日,盐城举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17年度我市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度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以及我市普查污染源有关情况。其中对10家单位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尤为引人关注,涉及大丰、滨海、响水、阜宁、东台及盐都等地。

  1.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高浓废水、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验收制度、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问题。

  4月17日,市环保局对辉丰公司不正常运行预处理设施、水煤浆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投运等9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164万元、查封扣押10处,对辉丰公司法定代表人行政罚款10万元;对明进纳米公司危废露天堆放、部分未设标识等行为处罚款14万元;对科菲特公司项目环保未验收、危废露天堆放、部分未设标识等行为处罚款62万元。大丰区环保局对辉丰公司12项环境违法行为合计处罚286万元,对辉丰公司法定代表人行政罚款20万元。大丰区环保局责令辉丰公司及子公司全面停产整改,截至5月21日,辉丰公司除环保车间外,其余所有生产车间全部处于停产状态。子公司科菲特公司和明进纳米公司已全面停产整改。盐城市、大丰区环保部门依法将辉丰公司及子公司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移送公安部门,已对辉丰公司及子公司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目前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其中7人被逮捕。纪检监察机关已对负有责任的5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责成大丰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滨海“410”非法填埋危险废物案。

  4月2日,滨海县群众向媒体反映滨海化工园区企业非法填埋化工废弃物。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任某某从事滨海化工园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以托运生活垃圾为掩护,以每吨1000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为园区尚莱特医药化工等5家化工企业非法倾倒并填埋化工废料约24吨。公安机关已对1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涉案企业负责人、分管人及倾倒人员等,案件正在依法审理。滨海县政府已开展污染场地调查、污染损害评估及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

  3.滨海县佰苏洁纸制品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超标排放污染物、无证排污拒不整改的问题。

  1月18日,市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无证排污,并且以溢流的形式向张家河超标排放废水;1月23日,盐城市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月5日,市环监局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公司仍无证排污。2月13日,盐城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停产整治,并处罚款20万元。2月27日,盐城市环保局依法将该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无证排污拒不整改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5月4日,盐城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整改且拒不整改的行为作出按日连续计罚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130万元。目前该公司已被实施停产、断电等强制性措施。

  4.江苏英奇热电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无证排污拒不整改的问题。

  1月18日,市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燃煤锅炉正在运行,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未建成,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1月23日,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月30日、2月7日,执法人员两次复查发现该公司均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并于2月1日、2月7日两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月9日,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处罚款30万元。5月7日,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整改且拒不整改的行为作出按日连续计罚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150万元。

  5.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贮存不规范的问题。

  3月16日,市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320万吨粗钢建设项目1#、3#烧结机头配套的部分电除尘室不能正常运行,废钢堆放场所无防渗漏措施,部分渗滤液渗漏。4月17日,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恢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5万元。

  6.江苏永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废水的问题。

  4月24日,省、市、县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有机肥项目西侧空地上有大量氢氧化镍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尾矿渣露天堆放,将含有毒有害的废水存放在无防渗措施的沟塘中,经监测,废水中重金属镍达19mg/L,超出国家规定标准近20倍。2018年4月28日,响水县环保局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2018年5月3日,响水县环保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5万元。5月18日,响水工业经济区在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专家指导下对该公司受污染土壤开展应急处置和修复工作。

  7.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的问题。

  5月15日,盐都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环境监测人员按照监测规范对该公司1#锅炉排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颗粒物、NOx超标排放。5月17日,盐都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0万元。

  8.东台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的问题。

  2月1日,市环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环境监测人员按照采样监测规范在该公司尾水排放池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废水中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等因子超标排放。2018年4月17日,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并处罚款10万元。

  9.江苏泛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产的问题。

  3月19日、4月24日,阜宁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在焚烧系统增加一套排炉并投入运行。2018年5月22日,阜宁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并处罚款20万元。

  10.阜宁县日辉化工有限公司未批先产的问题。

  4月4日,阜宁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氟硼酸钾项目原辅料,用氯化钾作为生产原料并投入生产。2018年5月21日,阜宁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3.3万元。(张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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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