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6日盐城讯(张天鹏 韦业)道路交通是城市的血脉,交通秩序优良,血脉才能畅通,城市才能充满生机与活力。但近年来停车难、停车不便捷问题越来越成为我们的民生痛点。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有力策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助力“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从今年5月15日起,盐城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停车问题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该市停车整治办统筹协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采取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加大处罚等手段,对“乱施划、乱停车、乱收费”行为实施综合治理。
10天过去了,整治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停车整治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集中攻坚“乱施划、乱停车、乱收费”三个治标方面问题,同时牵头各职能部门研究会办解决问题,推进措施落实;亭湖区政府全部回缴收费人员停车收费票据,对173名核定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统一服装、统一考核,落实专人督查,确保每个停车泊位点都有交通劝导员进行引导免费停车;市建设局梳理市区11个登记停车场停车泊位,充分整合停车资源。11个停车场共有约3000个停车位;市物价局研究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对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区域重新划分方案征求部门意见;市规划局总体规划停车泊位设置,进一步完善了停车规划配建标准,改善公共服务区域的停车位供应;市房管局对小区停车泊位进行调研,进一步挖掘停车资源;市城管局清除占道经营摊点500余处,其中与交警部门协作查处机动车占道经营35起,查处违停295起,清拖乱停非机动车200余辆,清除擅自安装的停车障碍107起;市公安局开展“大巡查、大执法、大清拖”三大行动,10天内共排查路段113条,排查现有停车泊位18859个,查处违停5043起,受理群众举报违停1099起,带离约谈违规收费人员8人,清拖违停占道车辆114辆,拆除收费公示牌145块,清除擅自设置的停车障碍87起,已清除不合理停车泊位112个。
经过初步整治,主城区停车秩序已出现新的面貌,“乱收费的没有了,违停车辆少了,交通秩序好转了”,这是这10天来,市民对于停车整治成效的切身感受。
“黄马甲”变“红马甲”,带来的是文明和服务
“您好,请停车入位……”“您好,请不要逆向停车……”“您占了两个车位,请往前再移一点儿……”在主城区以前收费的停车泊位,现在会看到头戴小红帽、手拿小红旗的志愿者,他们针对个别市民乱停车的不文明行为,都做出礼貌提醒,可就在不久前,他们还是市民们“深恶痛绝”的“黄马甲”。
原停车收费人员凌某说:“政府现在整治停车秩序,我们看车的管理员也积极配合他们,把这个文明城市创建搞好,坚决绝不收费,引导驾驶员把车子停得文明,期间也希望驾驶员也积极配合我们,把车停好。”
“以前车子一停,立马就有收费的围上来,这两天可真是大变样,不仅没有收费的了,还有人帮助指挥引导。”主城区停车问题整治的第一枪,就有效地扼制了乱收费,市民纷纷拍手称快。
停车不可任性,重拳打击违停
5月19日上午8时,执法人员在附医门前发现一辆私家车停在人行道上,正好挡住了盲道,影响市民通行。现场寻找车主未果,执法人员在摄像取证后联系清障车准备将违停车辆拖移。
十多分钟后,清障车来到现场,在执法人员的配合下,占用盲道车辆被拖走。车辆被拖离现场时,不少市民围观了整个整治过程,市民张某就是其中一个。他认为,乱停车等不文明现象不仅需要政府管理,也需要群众一起努力。张某说:“通过这几天的整治,违停车辆少了,道路也畅通了。”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民警介绍,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民警每天无缝隙、无死角对主城区各主干道进行巡查,采取教育、劝说违法车主,清拖违停车辆等措施,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威慑交通违法者,以高压整治的态势促使市民形成文明停车的“盐城规矩”。
清除“乱施划”,还路权于民
5月22日,在市区毓龙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城管执法支队对私自设置的停车障碍与停车泊位进行巡查。在道路两边,只见干净、整洁的人行道上,过往行人不断,没有地锁遍布的现象。
“以前一些人不仅车辆乱停乱放,还十分自私的随意设置地锁,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我们的正常生活。”家住万户新村的石大爷说,现在市里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停车问题整治工作,用制度引导大家规范行为,城市文明形象肯定能越来越好。
石大爷的点赞,道出了市民群众对停车问题整治工作的认可。“经过这些天不间断的巡查与查处,我们清除了一批不合理的停车泊位和私设地锁,做到还路于民,道路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善。”交警支队设施队的沈队长告诉记者,他们同时也在摸排后街北巷的停车资源,秉持“除一还一”的原则,增设等量停车泊位,不减少停车泊位的供给。
今年,盐城强势启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整治道路停车秩序,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回应群众需求的重要举措。此次停车问题整治行动,整治停车陋习、倡导文明停车、改善停车环境,努力实现停车供给科学化、停车秩序规范化、停车收费合理化、停车服务智能化的“四化”目标,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