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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典型问题
2018-04-28 09:16:00  来源:镜鉴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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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端午将至,为加强教育警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响水县小尖镇土桥村党总支委员汪为国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春节前夕,时任土桥村会计汪为国明知给村干部及党员发放福利不符合相关规定,擅自给该村干部每人发放100元、该村党员每人发放50元作为春节福利,合计花费4400元,于2013年3月入村账报销。2017年11月22日,响水县小尖镇党委给予汪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滨海县八滩镇西洼村党总支书记王先兵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5月1日至3日,王先兵与时任村会计李士国、时任村综治专干黄广祥、聂庄小学校长杨洪森、副校长陈其国共5人,以找赞助为名先后到扬中、浙江奉化等地游玩。外出游玩的门票及租用车费合计2215元,于2015年12月在村账上列支。因王先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28日,滨海县八滩镇党委给予王先兵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7年10月28日,滨海县八滩镇党委给予李士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黄广祥党内警告处分;滨海县教育局党委对杨洪森、陈其国诫勉谈话。

  阜宁县板湖镇陈徐村党总支书记顾明环、村民委员会主任兼四组组长徐同立违规安排钓鱼活动并报销费用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顾明环先后6次安排他人到本村村民张某某承包的鱼塘钓鱼,并以开“杂工”方式在村账报销钓鱼费用计2340元。2016年“五一”节和国庆期间,徐同立先后4次安排他人在本村村民张某某承包的鱼塘钓鱼,并以开“杂工”方式在村账报支钓鱼费用共1200元。2017年6月26日,阜宁县板湖镇纪委给予顾明环、徐同立党内警告处分。

  射阳县计划生育指导站站长王永违规支出香烟费用问题。王永在任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站长期间,经其批准,该站于2013-2016年违规支出香烟款合计103699元,用于公务接待、单位拓展业务等。2017年12月12日,射阳县卫计委党委给予王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建湖县恒济镇农村环境整治办副主任李守龙、建中村七组组长戴恩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2014年,时任建中村党总支副书记李守龙与负责会计工作的戴恩喜商量,先后两次超额支付改厕工程款18万余元,并套取84216元用于夹报招待费、矛盾协调费等费用。2013年9月至2014年11月,李守龙先后2次收受改厕工程承包商赠送的现金合计10000元,戴恩喜先后2次收受合计2000元。2017年9月20日,建湖县恒济镇党委给予李守龙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戴恩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亭湖区新洋街道党政办工作人员袁晓勇执行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新洋经济区共发生接待178批次,其中有149批次接待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存在无接待公函、无接待审批单等材料仍予以接待的情况。2018年2月24日,亭湖区纪委给予负责接待工作的袁晓勇党内警告处分。

  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党政办工作人员陈洁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3月1日,为安排客商接待陪餐工作,陈洁在申领正常接待用酒4瓶五粮春和1瓶干红后,擅自到街道定点采购处将领取的酒水等价换成了2瓶四开国缘,并用于当晚接待,致使接待使用酒水超标。2017年11月6日,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党工委给予陈洁党内警告处分。新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明珠未能及时制止使用超标准酒水,2017年11月1日,城南新区纪工委对明珠诫勉谈话。

  大丰港石材产业园招商员储邹洋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2014年初,储邹洋向时任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石材产业园常务副主任袁宏提出,将园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的公车牌照换成私牌,袁宏未予表态。2014年3月,储邹洋擅自将该车所有人变更为其本人,车牌变更为私牌苏JVK169,变更后该车辆用途不变,运行费用仍在石材产业园列支。袁宏知情后认为做法不当,要求储邹洋变更,2015年1月储邹洋将上述车辆所有人、车牌进行了变更。2017年12月14日,大丰区纪委给予储邹洋党内警告处分;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对袁宏诫勉谈话。

  盐城市渔政监督支队主任科员兼办公室主任孙荣谦违规安排公款吃喝问题。孙荣谦多次借支队召开内部会议之机大范围安排工作餐,多次借海洋大队来人办事安排工作餐,且该支队在接待安排中普遍存在陪餐人数严重超标问题。2017年12月29日,盐城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给予孙荣谦党内警告处分。盐城市渔政监督支队支队长陆为平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4月3日,盐城市纪委对陆为平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对上述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各级党委、纪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五一”、端午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加强党规党纪教育,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从严从重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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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