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9日讯 “春雷行动”开展以来,警方紧盯酒驾、醉驾重点违法行为查处,结合“黎明行动”和“夜间清查”在盐城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酒驾整治,期间查获醉驾酒精含量200mg/100ml以上的有9起。记者采访整理了其中5起案例。
案例1:3月19日20时40分左右,射阳交警大队民警在射阳县陈通路四明镇六塘村四中沟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苏JJ22XX号小型轿车卡在四中沟桥边上,影响车辆通行,民警对车辆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在睡觉,且车上有一儿童(驾驶人的小孩),车内充满酒味,驾驶人有明显酒驾嫌疑,民警迅速对驾驶人进行控制,经查明驾驶人叫王某,但拒不配合呼气检测,民警将王某带至医院抽血,血样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王某的血样中检出酒精,含量为279.6mg/100ml。
案例2:3月5日22时46分许,王某某饮酒后驾驶轿车,行驶至阜宁县阜城镇盐海世贸花园小区内与人发生纠纷,兴阜派出所民警后转交阜宁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后交警大队民警出警到达现场,立即将王某某控制。因王某某醉酒失控拒绝测试,民警将王某某带至阜宁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并送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王某某的血样中检出酒精,含量为234.6mg/100ml。
案例3:3月20日21时许,滨海县的金某饮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S348正红镇陈圩村路口时,不慎开到路边沟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滨海交警大队民警接警到达现场后对驾驶人金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5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民警将其带至滨海县人民医院由医护人员抽取血液进行乙醇定性、定量检验。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4.6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
案例4:3月29日20时50分左右,潘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建湖县明珠路五洲国际北门,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建湖大队钟庄中队民警查获。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潘某的血样中酒精含量为215.9mg/100ml。
案例5:3月9日20时许,204国道草堰红绿灯路口北侧发生一起小汽车碰撞道路中心隔离带的单方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言辞含糊,对事发经过叙述不清,现场疑点重重。经进一步询问,“驾驶人”赖某供述了其老板娘张某酒后驾驶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让其顶包的事实。为及时查清事实,民警当晚迅速将张某控制,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10.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民警通过调取车辆行驶轨迹、沿途监控视频,比对同车人员相关陈述后,进一步加大审讯力度和取证力度。最终,经过15个小时的突审,张某交代了自己酒后驾车发生单方事故找人顶替的违法事实。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同时踊跃参与道路交通的共管共治,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83221716或通过“盐城交警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盐城交警微博举报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一定奖励,交警部门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依法予以保护。(刘君健 李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