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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男子违法电捕鱼被拘留5天 经济处罚1万元以上
2018-04-19 14:3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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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19日讯 4月18日,记者从盐城亭湖区渔政监督大队了解到,便仓镇陈某荣因为违法电力捕鱼,于4月16日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拘留结束后,他还将接受渔政部门至少1万元的经济处罚。

  今年3月24日13时40分,亭湖区渔政监督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便仓镇民权村巡查时,发现该村八组村民陈某荣(男,66岁)在一条水泥船上违法电捕鱼。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电捕器一台、电了海一把、27片的电瓶一只以及渔获物5公斤。

  查获陈某荣后,渔政执法人员将其移交给便仓派出所先行处理。“5天行政拘留期满后,我们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亭湖区渔政监督大队党支部书记支仁帮说,经过不间断的打击,全区电力捕鱼现象得到遏制,但仍有个别人顶风作案。渔政部门将不定时、不间断加大执法力度,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电力捕鱼行为举报,举报号码为0515-110,13951545863。亭湖区政府将拿出专项经费,对举报查实使用柴油机、电动机电捕鱼案件举报人给予500元话费奖励,对举报查实使用电瓶、电源逆变器电捕鱼案件,给予举报人300元话费奖励。(张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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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