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6日讯 盐城盐都区尚庄镇塘桥村村民樊某偶然捕到一只娃娃鱼,由于自己及邻居都不认识,心存疑惑的他主动报警,将娃娃鱼送交给了林业部门处理。
3月22日晚,樊某(男,67岁)用渔网在自家附近的生产河里偶然间捕到一只四只脚的鱼,周边邻居均表示从未看过这个模样的鱼。樊某自己也认不出其是什么动物,猜想该鱼或许是国家明令禁止捕捞的保护动物,于是樊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尚庄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与林业部门取得了联系。经鉴定,这条长60厘米左右、重1.9公斤的鱼学名为“娃娃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后民警及时将其移交给了林业部门。
警方提醒: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处罚。(姜祝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