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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同学发生矛盾 13岁少女伙同社会青年报复对方
2018-03-23 15:5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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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23日讯 13岁少女小洁在校因琐事与女同学发生矛盾,伙同社会青年小磊、小俊一起进行报复,最终演变成一起入户抢劫案。近日,射阳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小磊、小俊提起公诉。因小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检察官对其予以训诫教育,并向其监护人发出《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书》。

  2017年10月份一天的下午,小洁伙同小磊、小俊将小蓉(女,13岁)带至该县某酒店北侧巷内,分别对其实施辱骂、殴打等行为,逼迫其下跪道歉。后又强行将小蓉带至该县某招待所房间内。期间小磊扔出一把尖刀对小蓉进行言语恐吓,询问其身上是否有钱。后小洁提出小蓉家中柜子里有钱。三人遂将小蓉带至其家中,先后找来棍子、起子,撬开柜锁,不顾小蓉的反对,强行劫得现金1400元。

  从违法层面上讲,小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造成严重后果,但因其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受刑事处罚。但这并不代表小洁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基于未成年人案件“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办案理念,该院未检科积极运用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三十七条规定的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小洁进行训诫教育、责令具结悔过,并对其提供心理疏导,同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充分体现了特殊犯罪预防的多层次性。(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周心怡 孙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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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